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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医院辞职做律师的全国优秀律师

 
法眼天下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6-6-4 16:17:03 查看:3628 回复:3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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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律师荣获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以后,引用了苏轼的一首词《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有人不解:获得荣誉是件好事,何以用此逆境抒怀之词?万律师微笑解释道:虽然获此殊荣,但是荣誉和逆境一样,都是身外之物,不应当将其作为影响自己的因素,应当做到不以物喜,不忘初心,未来的律师生涯还很长,只有这样才能“也无风雨也无晴”。

万欣律师.jpg

文/法制网见习记者 苏明龙,原题:做一个雪中送炭的律师,记全国优秀律师万欣

一转眼,万欣律师从医院辞职做律师已经十四年了,作为新当选的“全国优秀律师”,他谈及对律师职业时总是说,做为一名律师,锦上添花固然重要,但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更要多做一些雪中送炭的工作,要做一个有情怀的律师。

他进一步解释:律师代理商事案件,往往较之代理民事案件的收入要丰厚得多。但是在这类案件中,律师往往起到的是锦上添花的效果。而相反,在民事案件特别是医疗纠纷案件中,很多患者家庭经济条件窘迫,更因为多年的疾病而致贫、返贫。如果不能通过法律救济途径获得应有的赔偿,可能整个家庭都将面临绝望。在这类案件中,律师能够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虽然收入不如商事纠纷案件丰厚,但可以给予困境中的当事人极大的帮助,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极大的彰显律师的职业荣誉感。万律师以自己多年的执业生涯不断践行着这一准则,获得广泛赞誉。

一、扶危济困,挽狂澜于既倒

2001年6月的一个夜晚,内蒙古自治区某市几名初中女生在晚自习放学回家的路上,发生口角,继而打了起来。打斗中,女生M某被同学Z某用铅笔刀扎中胸腹部。立即被同学送至当地最大规模的三甲医院,时间为23:50。来到急诊后,医生检查发现伤口在上腹部,刀口不到2厘米宽,但是很深,于是告知同行的同学需要住院检查。同学们只得给M某父母打电话,M某父母匆匆赶到医院,发现医院要求缴纳押金500元。因随身仅带了家中全部现金100元,M某父母在跪求医院无果的情况下,无奈只得深夜跑到同事家中借钱。其同事陪同M某父母来到医院帮助缴纳了入院押金后,患者于次日1:30分收入该院普外科住院。入院后,医生于4:15分对患者进行查体,6:15对患者进行了剖腹探查术。手术由腹外科大夫主刀,打开腹腔后发现患者是被铅笔刀从下往上致伤,刀伤已经刺入胸腔。大夫顺势打开患者胸腔继续探查。不料胸腔刚刚打开,患者就出现了呼吸心跳骤停。大夫猝不及防,虽经抢救,但患者仍成为植物状态。

患者父母认为医院诊疗存在过错,申请当地医学会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003年3月经当地市级医学会鉴定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家属不服申请省级医学会再次鉴定,2004年4月,省医学会经鉴定仍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当时家庭已经陷入绝望,唯一的住房已经卖了用作医疗费,一家三口只能挤在孩子爷爷在城乡结合部的大杂院里生活。孩子的父母双双下岗,每月生活费加在一起才一千多块钱。家中已是负债累累,无以为继。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打赢的话,一家三口就没有活路了!患者父母无奈之下,找到了万律师。

万欣律师接手该案后,经过长时间认真研究,发现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仅仅对患者在门诊和住院的诊疗过程进行了鉴定。对于患者被延误收入院的过程是否存在过错均只字不提。基于此,万欣律师在家属无力负担律师费的情况下,毅然决定接受了家属的委托,于2007年提起了诉讼。通过无数次的提交书面法律意见,法院准许了原告重新司法鉴定的申请,将本案委托至北京的权威司法鉴定机构组织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意见认为,延误治疗和刀伤是导致患者成为植物状态的同等原因。通过7年的努力,终于在2011年8月,患者取得了完全胜诉,在犯罪分子承担50%的责任的背景下,二审法院判决医院一次性赔偿近80万元,每年再负担原告后续治疗等费用三万三千余元的圆满效果,一家人又重获新生。

当万律师陪同二审法院法官及医院代理人一同来到患者家中查看患者生存状态时,看到病床上骨瘦如柴的患者,因缺乏治疗费用四肢已有部分挛缩;看到一贫如洗的家庭,全家所有家用电器只有一台14寸黑白电视机;看到当法官来到家中,患者父亲讲到动情之处当场跪下眼泪横流,大家都深深被打动了,一种责任感、使命感油然而生!虽然时隔多年,万律师对于这个场景总是不能淡忘。有时候也想,如果这个案子最终输了的话,这个家庭会变成什么样呢?

二、勇于挑战,狭路相逢智者胜

在一起早产儿因过度吸氧导致视网膜病变,进而双目失明的纠纷中,面对的对手是全国最顶尖的医疗机构,患方在全市律师中反复筛选,最终选择委托万欣律师代理该起诉讼。

2002年患儿Z某在XH医院早产出生,1分钟、5分钟阿氏评分均为10分,医生给予患儿氧气罩吸氧16天,吸氧收费384小时。2002年4月1日出院时医院没有检查患儿的眼底。出院后4月18日和5月30日两次返院随诊时,孩子父母曾反映过感觉孩子眼睛不会盯红球,但是医生认为是早产儿的正常反应,仍然没有查眼底。等到6月28日再次返院随诊时发现,孩子眼注视不好,晶状体似混浊,光反射不敏感。经进一步检查为双眼视网膜病变Ⅴ期,建议转往日本福冈大学手术治疗。2002年7月——2003年8月,患儿在日本福冈大学医院手术治疗8次、门诊检查、治疗24次。在日本期间,仅医疗费花费高达折合人民币62万余元。最终仍然未能挽回患儿任何的视力,双目失明。回国后,患儿父母经过长时间准备,于2006年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万欣律师通过大量的研究,对诊疗过程的每一个细节都烂熟于心,对争议焦点的每一点变化作出预判和预案。在诉讼中,医方的主要抗辩理由是患儿接受吸氧时,卫生部《早产儿治疗用氧及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的诊疗规范尚未出台;且患儿为早产儿、极低出生体重儿,住院期间还发生感染,这些都会导致视网膜病变。医方并为此向法院提供了39篇/部专业论文/书籍,以佐证自己的观点。万律师创造性地提出了如果医务人员当时已经明知疾病风险却不作为也应构成过错的观点。万律师在医方提交的论文中找到了XH医院当年给患儿经治的二线医生早在上世纪末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指出,早产儿用氧是导致视网膜病变的高危因素,该医生在新加坡进修期间,对用氧的早产儿出院前均检查眼底,基本上杜绝了视网膜病变发展到失明的程度。由此篇论文证明被告医生对此疾病早有认识,却因疏忽大意而导致患儿双目失明。万律师的观点得到了鉴定机构和法院的一致认可,最终法院判决医院承担90%的责任比例。通过万欣律师5年多的辛勤努力,患儿最终获得一百六十万的赔偿,为患儿赢得了一个说法。这个责任比例以及赔偿金额在全国同类案件中是非常高的。

在这个案件胜诉以后,患儿的父亲对万律师说:“其实这点钱对于我来讲根本算不了什么,我打这么多年官司,实际上就是要个说法,等孩子以后长大了懂事了,问起父母为什么我两个眼睛都看不见,我好给孩子一个说法。”言及此,四十刚过就已满头白发的患儿父亲不禁涕泪交加。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万律师深深感到这样的一纸判决对于这个家庭的重要性,律师的价值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三、六年如一,全心维护当事人利益

2005年,一名师级干部在本院体检,进行增强CT检查时,因注射含碘造影剂出现重度过敏性休克。CT室医务人员发现后,因CT室没有急救设施和药物,只能拨打急诊室电话。急诊室一位医生和一位护士走到CT室后发现是重度休克,需要立即急救。但是未带担架,只得立即跑回急诊室,推着担架车冲到CT室将患者转运回急诊室进行抢救。根据急诊病历记载,患者被送到急诊科时已经意识不清十分钟了,终因抢救不及时导致植物人。事发当时,患者家属当时都不在场,举证非常困难。为找到理想的代理人,患者家属在全北京市范围内,面谈咨询了三十余位医疗纠纷专业律师,最终决定委托万欣律师代理该案。

在意料之中的医学会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困难情况下,患方申请法院重新委托了司法过错鉴定。在司法过错鉴定过程中,万欣律师投入大量精力,进一步反复研究病历、证据,走访多家医疗机构CT室,调取了多个厂家CT机的工作数据,从中找到医院过错的蛛丝马迹,并以此为基础,要求医院提供CT扫描的二维扫描原始数据。并向鉴定机构提交了大量的学术论文、理论依据。最终司法鉴定结论推翻了医学会鉴定结论,患者赢得了这场耗时七年多的官司。一审法院认定医院承担90%的责任,在原告享受相应待遇(医药费全免、有伙食费、医院安排一名护工)的情况下,判决赔偿原告近二百万。二审中,患者家属考虑到患者系本院职工,此诉讼并非单纯为了赔偿,在适当提高患者医疗待遇的情况下,较大幅度降低了赔偿要求,双方达成了调解。

这个案件代理过程中,患者的家属面对着非常多的不同声音。因为患者是本院的职工,故医院的有关同志多次跟患者家属说,你们这个诉讼思路是错误的,应该起诉药厂,并且使出了很多的干扰手段。但是患者家属始终高度认可万欣律师的思路,配合律师代理工作。在二审调解过程中,万欣律师丝毫不考虑调解金额的降低会影响律师费,全力按照患者家属的意愿推动调解。虽然律师费受了损失,但是通过调解结案,化解了医患双方的矛盾对立情绪,最大程度维护了患者的利益。患者家属最后专门定制锦旗送给万律师,以表达谢意。时隔多年以后,万欣律师看到患者家属在患者生日那天发的朋友圈,仍然提到对万律师的感激之情,顿时觉得这是对自己职业生涯的最大褒奖!

四、乐于奉献,积极投身律师行业发展

北京市律师协会代表、理事、医药委主任、纪处委副主任,朝阳区律师协会代表、理事、纪处委主任,支部书记,这么多岗位,可绝不是个荣誉,每个岗位后面,都有着大量的奉献。万欣律师总是拿出大量时间、精力投身于北京律师行业发展,为行业发展尽心尽力。

作为八、九两届北京市律协医药委副主任,十届的主任,多年来万欣律师一直非常关注北京律师医疗卫生法律工作。积极组织全体委员参与到律协的活动中来,举办各种培训、研讨会、课题研究、座谈,编纂各种专业书籍、执业指南,积极投身立法,倡导广大律师规范代理医患纠纷,从促进医患和谐关系的高度代理具体案件。多年来,北京律协医药委委员代理的医疗纠纷从无医闹、闹庭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八届医药委荣获北京律协十佳专业委员会,九届医药委荣获北京律协优秀专业委员会。并且万律师还非常关注广大律师的健康,在十届律协倡导成立了律师健康驿站项目,力图提升广大律师健康意识与健康水平,受到广大律师好评。

作为区、市两级律协代表、理事,万欣律师积极履职,从不缺席代表大会及理事会,并且就广大律师关注的体检等问题,向律协提出要求增加三甲医院体检机构的提案。该提案已获市律协采纳,在2016年增加了两家三甲医疗机构作为律师体检机构。

作为区律协纪处委主任、市律协基础外副主任,万律师多年来积极投身律师行业纪律的工作中,在完成日常繁忙的纪处工作的前提下,还组织编写《500个不满意》、《律师执业警示录》等书籍,对律师行业纪处工作进行理论研究和实务总结。还经常向广大律师进行执业纪律宣讲,致力于防范律师执业违纪,提高服务满意度。

万律师荣获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以后,引用了苏轼的一首词《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有人不解:获得荣誉是件好事,何以用此逆境抒怀之词?万律师微笑解释道:虽然获此殊荣,但是荣誉和逆境一样,都是身外之物,不应当将其作为影响自己的因素,应当做到不以物喜,不忘初心,未来的律师生涯还很长,只有这样才能“也无风雨也无晴”。学法网微信号(xuefa5)法律人必备!
财税律师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6-6-4 17:08:57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医生改行做律师,打医疗纠纷实在太好了!!但律师改行做医生,后果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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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吖橙子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6-4 19:55:07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棒棒哒,我舅舅也是医生改行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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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one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6-6-6 21:43:05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文中提到的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其实还有很多医院构不成过错,构不成因果关系的案例,医疗是实践科学,有很多难以预料的风险。对这些纠纷,如果医疗机构承担过多的责任,将会阻碍医学的发展,也是不公平的。
患者在就诊初期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是弱者,但发生医疗纠纷后,如有医闹行为,伤医频发,局势就逆转,医生变成弱者。
但不管怎样说,只有医疗纠纷走上诉讼的程序,就是法制的进步,对医患来说都是有利的,也有利于推动依法行医。促进医学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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