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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助] 换所难啊!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夏之叶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5-12-13 22:30:14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我觉得
村夫兄在言谈之间,其实充满了对本所主任的感激
所以,我猜,你是绝对不想去仲裁什么的~~
咳咳,其实,算计人心也是一门学问
你尚且抹不开面子,你们主任的愤怒就更加可以理解了。
若真是那种没啥感情的所,主任仗势欺人,又对你无栽培之恩,仲裁就仲裁,管他三七二十一。
我猜,她熄了火会祝福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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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sage 学法19级 发表于 2015-12-13 22:41:20 来自: 中国云南昆明
夏之叶 发表于 2015-12-13 22:30
我觉得
村夫兄在言谈之间,其实充满了对本所主任的感激
所以,我猜,你是绝对不想去仲裁什么的~~

这种事情,,开弓没有回头箭
现在怕得罪人也没有用。。。
他那个老主任也是醉了,,其实不管老主任是破口大骂也好,,还是好言相劝也罢,,
反正这个事情一发,,如果老主任小心眼,,那么得罪定了,,而且以后肯定有心理阴影。。
新主任那边更麻烦。。
一是新主任不管换不换所,估计都不太爽。特别是对那个老主任,那个真是得罪很了。。
老主任也是无缘无故和新主任交恶。。如果村夫这次换所不成,那估计新主任那边以后少不了骂老主任。。就好比我们这边大家没事背后都在骂泰和泰。。
反正怕得罪人都没用了。。
这个事情老主任干的罪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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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r86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5-12-13 22:41:45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其实每个律所都有自己特殊的规则,刚开始你能了解的也就是表面,换所要谨慎。
个人觉得去哪都一样,还是看自己。
如果非要换,那么1、必须是合伙制,这样比较自由2、律所是否能提供机会,是否能和所里收取的管理费及提成比例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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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之叶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5-12-13 22:58:28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liusage 发表于 2015-12-13 22:41
这种事情,,开弓没有回头箭
现在怕得罪人也没有用。。。
他那个老主任也是醉了,,其实不管老主 ...

你这话用在男人上合适,女人上未必,女人很感性。
我看村夫兄在那呆了五年,应该所里有其他律师要换所吧。
他们主任没这么为难他们把。
如果有,他肯定早有准备,说不定此事就不会闹僵了。
得罪是分深浅的。
两个人生分了是必定,那不用说
但是如果最后是他们主任自己同意的,或者万不得已村夫注销了重新转所的,最多日后不碰面,不得真真正正得罪。因为,外人是不会知道的,有些事情,过了就过了。只要没人知道,不算撕破脸。
如果要是把律所送上了仲裁庭,假设村夫他们那个圈子里面,有人常这么干,也就罢了,或者是他们所素来有为难转所律师的名声,也就罢了。如果说要是他们那里本身就从未有人仲裁过,他们主任向来也不为难别的律师转所。那就是啪啪打别人脸。他们主任会成为全圈子的笑柄,这下就闹得全圈子都热闹了。其他律所主任也会有想法的。以后村夫兄万一转这个新所再转别的所,别的主任就会知道,哦,这就是那次和谁谁谁仲裁的律师,这次他会不会和我仲裁?
当然了,只是我的想法,可能想得有点多~~
关键我觉得其实他们关系可以,说不定现在那女主任只是情绪上接受不了,这很正常,过几天好好沟通,说不准就不一样了。女人嘛,善变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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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douaaa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5-12-13 23:01:4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有些时候曾经帮助过的领导,时间长了,反而会因人情因素限制自己的发展。我可能也要换所了,主任马上实施他的改革计划,我有可能被选定为做执行,在银行的日子被执行害的够呛,还要我做执行,我肯定是不能接受的。他的改革方案是接案子的专门负责接案,诉讼的专门负责诉讼,执行的专门负责执行。不认同他的理念的,估计在所里也难以长久待下去,待到他的方案定下来后确定我专门做执行,那我可能就要换所了,坚决不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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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山野一村夫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5-12-13 23:02:46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北京
今年伊始,刑事业务开始复苏,当事人越来越认可技术性辩护的价值,排名靠前的所也建立或充盈自己的刑事业务部,我坚持了五年,现在正是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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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douaaa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5-12-13 23:04:52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我对现在所呆的所还是有感情的,如果他不改革,我真心不愿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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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山野一村夫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5-12-13 23:21:54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北京
@夏之叶 夏版心思之细腻远远超出我之想象。这个答案正是我想要的;或者至少是我所希望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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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sage 学法19级 发表于 2015-12-14 07:20:12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云南昆明
不知道为啥手机没法指定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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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sage 学法19级 发表于 2015-12-14 08:34:4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四川
小叶,不知道为啥没法定点回复了。。这个事情个人觉得还麻烦呢。。。套用原配,小三的说法好打字。。和原配肯定可以谈,原配大概两个理由,一个是案子全部结案,这个可以理解。另一个是多交一年管理费或者其他明目,这个也不是给不起。不过问题来了,你给了就能保证选配一定说好话?最坏结果是原配继续骂,一是骂道德败坏,觉得翅膀硬了就跑,这个倒没啥,反正配合不配合都被骂。二是骂村夫业务烂,还不是被老娘给干了。。这个就麻烦大了。。小三那边现在也麻烦,原配是领导,小三也是圈里混得,现在原配吧小三骂了,这事可大可小了。。如果拖延了时间或者没办成把小三给涮了,小三肯定不开心,小三也忙也有人家战略准备,到时候小三搞不好也要喷,还是两点。第一点某所和某所主任是奇葩,至于原配人品一般人没空具体去考察。第二点就麻烦了,某律师看着像莫像样,干点事完全不靠谱。。呵呵。。这些事情都是背后的,原配和小三骂你你大多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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