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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如是我见的“干货贴”之一:民商事办案的经验、得失、风险汇总

   
梅花香 学法5级 发表于 2014-4-29 16:02:49 来自: 中国黑龙江七台河
还没有正式开始实习。但已经慢慢的从通过司法考试拿到司法资格证书的自满中清醒了。通过司考,真的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要学习磨练的太多太多了,加油!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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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dx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4-4-29 16:45:16 来自: 中国山东济宁
的确市干货,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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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vren365 学法14级 发表于 2014-4-29 16:53:37 来自: 中国天津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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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蛋 学法15级 发表于 2014-4-29 20:23:18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回复 27# 如是我见


    呵呵,廖大律师,我本不想再和你“扯蛋”的,奈何你总是有意无意针对我,你还好意思说你不是个记仇的人吗?
看到你新发的帖子,再看看绝大部分回帖,单从学法网本版块无偿指导新人的角度来说,你不觉得你这个才是干的“胜造七级浮屠”之事么?哈哈哈哈
当然,众口难调,还是有人喜欢你那“鸡汤文”,我无权干涉你,欢迎你继续贡献新的心灵鸡汤,不过如果明示给那一部分需要的人就最好了!
浙江是个好地方啊,浙江的律师也很不错,名所很多,思源昆仑、海通联合、金道、星韵、浙杭、大公、五联……,2006年我去十里丰监狱办案时,顺便去杭州一游,随一朋友拜会了你们浙杭所的刘恩律师,不觉已近10年了……
原谅我又厚颜无耻打扰廖大律师如是老师你了,呵呵,下不为例、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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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kaokp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4-4-30 08:33:51 来自: 中国河南信阳
回复 44# 扯蛋

           如老师之前把自己职业初期的感悟经验发表在论坛里,给我们这些后来的新人以启发,我是在想不通怎么就会招来你的非议呢?是,如老师的文章不入你的法眼,可是你有权利选择不看,但是我们新人喜欢看,也需要看啊,不能因为你扯淡前辈的不喜欢,就抨击如老师吧?你并不能代表坛子里所有人的意见吧!           说如老师记仇,呵呵,记不记仇我不知道,但是,我发现前辈你的胸怀并不宽广!如老师把自己执业初期的感悟分享给大家,根据我的观察是得到绝大多数的坛友的支持的,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对我们新人很有利的一件事情,你不赞同如老师的东西,可以点击右上角,但犯不着说如老师的风凉话。我只想说,如老师发表的东西为什么非要入你的法眼呢?部分坛友能够从中学到东西不就是有价值吗?

          您是前辈,我说话鲁莽,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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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蛋 学法15级 发表于 2014-4-30 10:06:59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回复 45# sikaokp


    你从那一句看出我说的是风凉话?你能不能看懂意思再回帖?这是个公共平台,不是谁家的自留地,与微博微信那啥的都不是一回事,既然公开发帖,还怕有不同的意见?话又说回来,我没说廖律师说的那些东西一无是处,对吧?假如你连这一点都没看出来,你有神马资格和我胡搅蛮缠?很明显廖律师原来说的那些只是适合一部分人,我看见了感觉太肤浅,说了一点不同意见,这也应该是很正常的事,话可能不平稳,但话粗理不粗啊,既然廖律师有很严重的不满,我也反省了一下,我这几句无非是和廖律师缓和缓和一下原来的那矛盾啥的,你跳出来是什么意思呢?廖律师现在开的这帖,在我看来确比原来那些个对新入道的朋友实用得多,很多东西是实习过程中你不问师傅都不会随便教的,但看得出,对这些东西的作用连廖律师自己都很勉强,这个嘛,对谁都有个过程的,慢慢悟,相信以后会明白的。尽管这些东西对我用处不大,但我很欣赏廖律师的认真与纯真!我表达了我的意思,至于廖律师如何看,那是他的事,无关其他人,你跑出来煽风点火是什么意思呢?再说,我还怀疑你这种水平是否真能从廖律师的帖子中学到啥呢,你跑出来是要恶心谁呢?但愿我是“小人之心”了。我相信包括廖律师在内的很多人都已经看到了我的回帖,相信大部分人能明白我的真实意思,唯独你读了就发出来这一通变了味的奇谈怪论,你到底是啥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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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演 学法网[实习律师] 发表于 2014-4-30 12:03:05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如是兄办案很细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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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kaokp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4-4-30 12:21:38 来自: 中国河南信阳
回复 46# 扯蛋


   我发表的就是我的观点,你可以对如老师有不同的看法,我也可以对你有不同的看法!我有煽风点火吗?我一个无名小辈有那么大的威力吗?你是前辈,我这个刚入门的新人说话有什么鲁莽的地方,希望你大人大量不计较。但是我是觉得众口难调,即使前辈你发的帖子也未必每个人都满意,说不定还有资深前辈觉得你发的内容很肤浅很幼稚呢。不管怎么样,我是在表达我的观点,不是人身攻击,请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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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蛋 学法15级 发表于 2014-4-30 13:01:04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回复 48# sikaokp


    当争议都差不多要平息了的时候,当有一方想缓和缓和的时候,你再那么说,我只能认为:要么是你没看清楚我现在的回帖,要么是你别有用心!你要发表意见不是不可以,但你应当先要弄明白别人的意思或者是赶在正当时的时候早发表吧?你看清楚,我也没搞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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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kaokp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4-4-30 13:37:17 来自: 中国河南信阳
我确实没有仔细读你在这里的回复,因为我还停留在上次你在如老师帖子里的内容。你说的对,我回复的内容可能应该在当时的那个帖子里更合适,发在这里确实有点。。。,刚仔细看了你以前的帖子,言辞犀利直率是你的风格,虽然有的难以让人接受,但是还是言之有据,一针见血。可能是我误会了,其实我就一毛头小伙,毛毛糙糙的。。。好吧,争论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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