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47# 决战司考2013
现实中,觉得律师(包括法务)为啥在内陆地区不受重视?
我个人觉得,除了当事人素质低,理解不了意外,恐怕法律行业缺乏统一的工作方式,也有关系。
当然,大家不要激动,我不是说任何诉讼业务都得按一种方式去做,只是探讨,我们的每个行为(研究、论证、结论)能否以当事人看得见的方式作出?
很多老百姓说道律师,第一印象就是耍嘴皮子的,而不是先想到高智商。这当然有影视误导的作用,但从我们行业自身找找原因,是不是我们自己的工作让当事人看不到呢?
不管是对当事人,还是顾问单位,有些老律师习惯用口头答复的方式。对于小问题咨询,这没问题,但如果总是这样做,当事人肯定就觉得“律师有什么难的,全靠拍脑瓜嘛”,甚至有些老板认为律师就是写合同的,我想在合同里加一句什么话,他写进去就行了,不就是这样。
律师经常被拿来和医生做比喻,跟医学等理工科相比,当事人也不需要明白律师的每个行为有什么依据和作用,但你最好让当事人知道你做了什么,起码是付出了多少工作量。当年曾有一次,我和老律师聊起当事人总咨询“你能打赢官司吗”的问题时,老律师说“如果当事人不知道你在干什么,他不清楚过程,那就只好要求结果!”
我对财务也不了解,但我听说会计在做账或审计时,是有一套规范的工作程序的,工作底稿也是要作为档案保存、备查的,我想,会计行业被社会普遍接受,即便是文盲暴发户老板也知道要找会计,跟这种规范统一的工作方式也有关系。
比方我讲的用“修订”模式修改合同,改了哪里,当事人一眼便知,看到满页红彤彤的改动,每句话连逻辑、用词都统一了,他就知道你的工作量有多大了,这比你随手写在他的合同原稿上(甚至可能会写错字、涂改),或者给他发一个干干净净的修改版(他看不出你改了多少,多数当事人就索性不看,将来出什么问题再来质问你),效果要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