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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如是我见的法律类读书笔记(陆续更新)

   
 楼主 如是我见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2-11 14:59:53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书本综合零散摘录:
1.首先不去想着“挣钱”,才能挣到钱!
2.美国大法官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3.在做人中学做事,在做事中学做人,做人才是做律师的根本。
4.王立群教授在《百家讲坛》中总结秦始皇的父亲秦庄襄王由庶为嫡,被立为太子、坐上王位的过程时,有如下精彩的总结:一个人要想有所作为,要想让人生有些光彩,必须要具备四个“行”
  ①自己要“行”,身处逆境,寻求突破,获得外力的帮助;
  ②要有人说你“行”,光自己“行”还不够;
  ③说你“行”的人得“行”;
④你的身体得“行”,自己的身体不“行”什么都不“行”。
5. 律师执业过程的言传身教中,身教的成分居多,这就要求青年律师善于观察,主动地学习老师在办案过程中所体现的专业素养。
6.杭州律协:方绍清,《第一步:青年律师启示录》,P39
①成功学的基本原理:目标、行动、时间管理、情绪管理、人际管理、自身修养、个人特长、创新能力和自学能力。
②成功律师的秘诀可归纳为:自信、勤奋、睿智、高尚、感恩。
③年轻人要有点张狂,要有人生的目标和追求,要有点幻想!
④睿智 = 智商 + 情商。小胜靠智,大胜靠德!
7.田文昌律师:①律师职责定位——律师不是天使,不是魔鬼,也不是包公!
②律师从来不以成败论英雄。赢要赢得光彩,输要输得潇洒。
8.哈佛法学院教授邓肯:“即使我们以上需要很多次妥协,但我们还是应该清楚自己在反对什么!”
9.“三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做好”一件事情,远比“想做好”三件事情可贵得多!
10.吴清旺律师:律师的专业功夫是平时内化下去的,用的就是晚上和周末的时间!
11.“当时只是平常事,过后思量倍有情。”
12.“自助者天助。”
13.佛祖说:“不悲过去,不贪未来;心系当下,由此安详。”
14.律师,法制舞台上最孤独的舞者!
15.“如果你想走得快,请一个人走。如果你想走得远,那么请和大家一起走。”
16.“知识”孕育“思路”,“思路”就是“出路”。
17.“非诉业务”之所以被称为“高端业务”,因其性价比往往比较高,且通常采取与国际接轨的计时收费模式,工作环境相对固定和优雅,所结束的当事人相对具有可选择性。
18.诉讼对非诉讼业务的意义重大,因为诉讼是一个“对抗过程”,各方都将眼睛擦得雪亮,卯足劲去挑对方的毛病,因而双方以往在合同或交易中几乎已被淡忘的问题被当庭放大,仿佛创口上被人撒了盐,旧伤被人揭开示众,太痛苦了。但痛苦使人长记性,被挑出的毛病和问题也就因此被人重视。天册的王大律将此过程称之为“当事人的疗伤”!而且这个“疗伤”的过程对律师而言,是一个免费的学习过程,可以有效避免以后的重蹈覆辙。在对抗的诉讼条件下,律师更容易找到问题所在,也可更好地运用到非诉业务中。
年轻律师应当前3-5年综合、广博的经历打基础,再转入细分、专业、集中,直到一枝独秀!先学做“全科医生”,再在此基础上“术有专攻”!
19.魔鬼藏在细节中!
20. 律师现状:“既要学习,又要找案源;既要解决生存危机,又要维护好人际关系;既要捍卫正义,又要委曲求全;既要西装革履,又要精打细算;既要挺身而出,又要明哲保身;既要信仰法律,又要怀疑选择……无时无刻无处不在迷惘、彷徨、无助、自责、挣扎与拼搏中!”(刘辉)
21.《圣经》上说:上帝让万事之间互相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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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如是我见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2-11 15:04:27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读钱列阳《道与术》,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初
1.“法律界”是一个大海,“法律条文”就是海面上的浪,“法学理论”就是海面下的各种海流,浪由海流决定,而“法学思想”是海底的泥土,承载着法学理论成熟后浮到最高层就是法律条文。而我们“律师”,则是海浪中的“冲浪者”,我们没有铁的外壳,而“公、检、法”则是海面上的舰艇,我们没有办法与海面舰艇碰撞。而“法学教授”就是海流里的潜水艇,必要时浮出水面,其他时候都在为法学理论成熟上升为法律条文做努力。(P237)
2.询问证人:
   案例:江西南昌“德国牙医”案,被告人被刑讯逼供,浑身时尚,看守所为了避免责任,专门为被告做了一个伤情笔录。这个警察真的出庭作证了,许多问题他都不回答。于是,只能进行“诱导性发问”:“是不是你看到他身上有伤,为了防止以后被追究责任,就做了笔录,请你回答‘是’还是‘不是’。”警察又不说话了,但到这个份上,律师不用多说了,律师只需对视着该警察,全场上下没有一点声音——当你只需要对方回答“是”与“不是”的问题时,律师不需要别的话来填充,律师要的是“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真空。无论法官或公诉人怎么不爽,旁听的人已经知道事实如何,目的已经达到。
实际上,律师询问对方证人或中立证人,最主要询问方式就是“诱导性发问”,即只有在“反询问”时才能够采用。因为你自己的证人是不能诱导性发问的,只能“主询问”。
在询问证人时,不要同时问3个问题,因为他只会挑最好回答的问题作答,其余问题都被忽略了。最好是一次只问一个问题,而且要求对方回答得越简单越好,该打断就打断。
公诉人已经问过的对我方不利的问题,就不要再次询问,以免加深对法官的印象。律师只需问能够得到简单回答的问题。然后,将“关键问题”放在“无所谓的问题”中间!比如:律师要问10个问题,其实只想问2个问题。这2个重要问题就放在第四个和第九个!律师要一口气问,问完第九个问题时,律师将它一引申,说明它与第四个问题是矛盾的。律师到底想说什么,就在第十个问题中,以此来说明公诉方的证人的证言是不能采用的。且对证人而言,他很紧张,律师一引申证人就乱套了。 (P233-234)
3.法庭辩论阶段:
   理念是:法庭辩论不是“拳击赛”,而是“田径赛”。谁先把你想说的问题向法官说清楚了,就够了,而不是把公诉人驳倒!对于公诉人的口误或低层次错误不要去抓,而要抓大放小!要将整个案件的焦点总结出一二三点来,这样就抓住了整个法庭的走向。比如:第一是作案时间问题,第二是作案动机问题,第三是作案过程中工具的问题,对自己不利的不说。因为是你的归纳总结,一下子把旁听人、法官、公诉人的注意力都抓到你的手里,这就是“占领制高点”。
如果不公开审理,在法庭上律师语言要简单,只讲法理,重重的几句向法官说清楚即可。
如果庭下有旁听的人:①旁听的是被害人或其亲属,或被告人的家属,或中立的人,眼神是最重要的,而不是嘴巴!因为你要说服一个人,就要看着他的眼睛,别人只有看着你的眼睛,才可能被说服。
当庭下坐着大量的人,你不要去看公诉人和法官,只要看着观众,你需要得到观众眼神的反馈。而当公诉人发言时,你就紧盯着公诉人的眼睛,这种眼神是对他的尊重,当然也是精神压力。建议不要动不动敲打键盘,否则整个气氛就被破坏掉了。如果灵光一闪,只需几张纸,一支笔。因为辩论是直接而迅速的。
可能在法庭上要着重讲的问题,在多变得法庭上有几个已经不用讲,可能着重要讲的是临时决定的,一定要懂得取舍。
②某些民愤较大的公诉案件,庭下坐的是被害人的亲属,在开始陈述前,应当适当安抚一下他们的情绪,这很重要。否则你一说话他们就听不进去而起哄。故以自己个人的名义表示对受害人的同情,有时还是有用的。有利于缓解法庭紧张、激愤的气氛,使庭审回到平和理性上来。具体讲述时,法理要占三分之二,公理和人情占三分之一。(P236)
4.“暴力犯罪”过程中的细节,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些不为人所注意的细节,往往成为案件进程的转折,从而导致案件发展出现转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性质出现变化,相应地影响对其的定罪与量刑。
律师应按照案件的发展进程将其复原,还案件事实以本来面目,在案件的进程中把握犯罪过程中每个参与者的角色和行为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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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sage 学法19级 发表于 2013-12-11 15:05:37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LZ好人啊。。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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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如是我见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2-11 15:09:36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九.黄天时《从门外汉到成功律师》笔记  2012.12
1.面对矛盾的风口浪尖,律师必须处变不惊,只有先稳住自己,然后才能稳住当事人,才能稳住案件!
2.起诉状:应当用“仿宋,三号字体”——与法院判决书的标准字体接轨,让法官看着舒服。
3.认真倾听,不要轻易打断,让当事人把“冤屈”诉完:一则能够详细地占有材料,完整地了解案件全过程;二则能让当事人排解怨气,心绪平稳后才能理智地委托律师。很少有人专心听完当事人的倾诉,更容易获得当事人的信赖,也因此带来许多潜在客户。
4.对看似无能为力的案件,可以通过转换思路、剑走偏锋地找到解决办法。
案例1:父亲猝死,远在美国的两个儿子无法查出在哪有银行有存款,哪里有基金等,而且律师无权调查银行。换种思路:让兄弟两提起继承诉讼,申请法院调取被继承人的银行存款等情况。
案例2:买卖双方签订了三方合同和网签合同,结果对争议处理办法约定不一致,后违约。一则如卖方提出管辖异议,拖延时间;二则仲裁费比诉讼费高得多,为节约诉讼成本,必须绕开三方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先要绕开敏感问题,则只有仅起诉网签合同,诉状中一字不提三方合同,在庭审时再拿出三方合同作证据使用。此时,对方无法再提出异议。
5.查找资料能力:层级越低的文件越难查找,如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但这些文件往往比较具体,可操作性强,更能直接适用于具体案件。
6.草根阶层的律师,要得到法官的尊重,最根本的在于律师的精湛水准、认真态度
7.出庭能力:
   ①陈述事实条理清晰,简明扼要;可以时间为序,详略得当;
   ②抗辩反驳争锋相对,点到为止。
③高度重视举证和质证:庭审的最核心部分,是法官庭后裁量最倚重的部分。
注意:调查公司没有权利调查个人隐私,他们的跟踪、窃听、偷拍都是非法的,通过这种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违反法定程序和缺乏合法性,被法庭排除
8.律师的文书写作能力,甚至比口头表达更为重要。因为法官为写判决书而阅卷时,更加看重律师的代理词、辩护词。
9.法律意见书:旗帜鲜明,切中要害
   ①法律意见书:律师为当事人出具有关问题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法律后果、法律风险、法律解决方案等方面的书面意见。
   ②法律意见书:没有固定格式。但一定要清楚地说明:“本法律意见仅就当事人一方提供的材料且当事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注意如果因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瑕疵而使律师作出错误意见,事后会出现纠纷。
10.调查取证能力:关键在于“胆大、心细、脸皮厚”
    注意:调查取证充分风险,最好2个律师一起去,以便保护人身安全和职业安全。
11.律师与当事人的沟通:
    律师与当事人的正常关系: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既是合作,又有斗争!
    当事人很难看到律师在庭审背后的工作,要时时处处沟通和反馈,以获得支持和帮助。
12.与司法部门沟通的经验:态度上热情礼貌,原则上寸步不让,工作上认真细致,方式上灵活多变。
13.案件归卷总结能力:
①千万别过了上诉期才告知当事人案件结果,一投诉一个准;
②当事人败诉会对领判决书没有积极性,需要律师做好自我保护,如电话告知时做好录音,并询问他是否上诉
③归档总结工作:卷宗材料至少应包含委托代理协议书、律师费发票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起诉状或答辩状、全部证据材料、代理词或辩护词、判决书或调解书、结案报告。
④结案报告: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抓住案件过程最有特点、体会最深的方面展开,经验或教训都可,日积月累,能有助律师水准的提升。
14.自我保护能力:
①不说过激的话,不伤害对方当事人。
②外地的案子应特别小心,人身安全最重要。建议到县级地方办案出差,最好两人同去,最好别住当地,在临近县城住下,开庭当日打车前往。
③锻炼身体,保持良好状态,增强抗风险能力。
15.渡过实习期,进入第二阶段(3-5年)的更艰辛时期,熬过了这几年,才有点底气!
该阶段的职业目标:
①专业上由“合格”过渡到“熟练”,并确立自身的专业目标,力争成为精通某一领域的专业律师,避免成为“万金油”律师。
②由“普通律师”进阶为“精英律师”,尽量开拓案源,尽快成为合伙人律师。
16.如何确立自己的专业目标:
①本人兴趣爱好
②所在律所为你的专业发展提供的业务支持——多数律师的专业选择与当初律所提供的业务有关
③本人的人脉资源——如果做生意的朋友多,可重点发展公司企业的法律业务,重点在公司改制、资产重组、并购等
④注意1:建设工程、公司非诉业务等标的额大,但市场份额早已被大牌律师瓜分殆尽,新手很难进入,且时间成本过高。但中小企业是新生力量,数量多,分布广,有法律需求却没有常年法律顾问,且以后可能成长为大企业!
⑤注意2:刑事辩护是诉讼律师的基本功,也是诉讼律师的看家本领。
17.刑事辩护专业律师的“绝活”:P79
①刑事方面的法律积累应当明显优于其他律师,熟稔于心。
②对于常见罪名的犯罪构成、刑期、涉案数额的界定、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都要记住,至少有印象。
(一)侦查阶段:了解案情、取保候审
①尽量第一时间申请会见,迅捷高效的工工作作风是抚慰当事人的利器;
②多备一份申请会见的手续,以免回律所补办而耽误时间,被失去信任
③会见前列出提纲:
A、标明律师身份,核对对方身份,说明接受谁的委托来会见,询问对方是否同意自己做起侦查阶段的律师?
B、说经其涉嫌的罪名,询问其是否认可该罪名?详尽说明刑法关于该罪的构成要件。
C、要求其详细陈述事情经过,特别注意:是否参与?起什么作用?谁策划、指挥?共有多少人参与?使用什么工具?该工具是否被警方缴获?涉案数额多大?预审时如何供述的?其供述对警察侦破此案起到多大作用?策划者有无许诺给其好处费?事后有无实际获取利益?……
D、本案有无犯罪中止、未遂情节?有无自首、立功表现?
E、警方抓获时,是否配合?有无抗拒抓捕情节?
F、向其阐述该罪的量刑标准:数额较大……
G、告知其家属已向警方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询问其需要家人寄什么衣物?需要存多少零用钱?对家属有什么要问候的?
(二)取保候审: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之后,最后绝大多数能判缓刑,是当事人的首选,但取保候审率不会太高。相对本地户口的人容易取保。个别案件,如抓错人,为防止放出后申请国家赔偿,会以取保候审作为“下台阶”。
    取保候审申请书:P84
(三)审查起诉阶段:辩诉交易的最佳时机——这个阶段律师大有可为
律师主要是审查各种各样法律手续,行为是否合法;这个阶段能接触到起诉意见书、鉴定材料,能清晰了解涉案数额、伤情登记、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诉请求等重要案件情况。律师可向检察院提出建议。此时检察院也未必一定能对案件作出准确定性,如有律师参与,从完全不同的角度与其研讨,也有利于检察院全面公正地审查。如能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被害人及其家属能出具要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证明,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法庭辩护阶段:
律师的核心工作有3块:阅卷、会见和出庭辩护。
阅卷:律师的功夫是在一大堆材料中找到控方的漏洞,故需全部复印;
  阅卷要分清主次——重点放在证据材料部分:重点审阅有争议的事实。图:同一证人证言有无互相矛盾之处;哪些证据不足?诉讼文书部分主要看程序上有无问题,无问题可先放一边。
  阅卷时一定要及时记录发现的问题,便于事后查找,也有助于思考。
复印卷宗后,一定注意保密工作!一定要放在带锁的抽屉里,绝不能把材料给家属,更别提复印——保护自己的亲朋好友!否则因为律师泄密,导致证人被打击报复等。绝对不能耳根子软!底线绝不能突破!
23.许多年轻律师的创业初期,正是靠一股不避艰险、不嫌事小、坚忍不拔精神度过艰难期而破茧而出。
   我们喜欢的不是成熟/成功,而是走向成熟/成功的过程。
24.大牌律师的成功总结:
   ①做律师的根本点在于做人(道德品质和执业操守):事业才能做大、做强
    刑辩大律师钱列阳说:“一个名律师是在做案件(匠人的活),一个优秀律师是在做服务(商人的活),一个好律师在做人(大律师的活)。”
与其他行业相比,律师的为人处世更为重要。
②娴熟的业务技能和广博的社会知识。
同一起点的几率的逐渐分化,往往就是从业务技能开始的。法律知识只能使你成为一名律师,而法律技能决定了你是否能走向成功。
25.律师办案是否要找关系?——找关系的可行性、风险性、性价比
①可行性:在可左可右的案子上,找关系有些用;如事实明确、证据优势在一方的,则无用——被找的人也要顾及自身安全、乌纱帽、饭碗;存在巨大风险;还不一定找对人,如中间托了好几层,风险也随之增加。
②风险性:不仅有官方监督机制,还有诉讼对方的监督:人在利益面前都极其敏感,或举报,或利用媒体网络公布交易内幕,或找类似的关系与你抗衡……
③性价比:找关系的投入和产出不成比例,常常是花钱很多,却没有捞回多少利益来。
26.律师公共关系:
① 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最核心、最重要、最难处理——己方/对方的当事人
与己方当事人:沟通技巧和沟通频率直接影响关系和效果——应当及时反馈,让当事人感受你一直在为他服务,且主动与他联系,要比当事人打电话来咨询好很多。
还要注意:不管己方当事人是否在场,也不管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事项已写明确,只要事关“协调”,一定要事先与当事人事先联系,并征得当事人同意。最好以“谈话笔录”或“备忘录”等形式,将谈判底线、谈判方案确定下来,让当事人签字认可。
②律师与公安的关系:在预审处内勤处查到承办人电话后,与承办警官电话沟通很重要,说话语气应当礼貌而不懦弱:“您好,我是某某案件嫌疑人某某的律师,想申请会见,您看什么时候能安排?”如果他故意推诿,则先说理:“您看,我大老远跑来一趟不容易,尽量给我安排一下吧!”尽量不要发生冲突,可以再等一两天再申请。如仍拒绝,则据理力争,必要时递交书面材料向其领导反映最好能将主管电话或投诉电话也记下。
③律师与法院的关系:尊重法官的最好方式,不是礼仪上的尊重,而是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与法官一道顺利地推进庭审程序。特别注意:将录音、录像资料保存在最原始的工具中播放,以免对方质疑真实性。
称呼上少用“我的当事人”等称呼,而直接用“原告/被告”或“我方/对方”更贴近
④律师与同行的关系:
  我们的每一个进步,都是对手推动的“功劳”!
同行也能介绍案源给你:因为律师各有所长,不懂行的律师可能找懂行而专业的律师来配合办案,或干脆将该案件交给你做;或者因为律师与双方当事人都太熟悉,只能委托你来做;或者大律师不屑于做一些小案子,则会让你捡漏,以后可能都是你的大客户。
    经典案例:向和尚推销梳子(P151)——启发:处处皆有市场,关键是如何推销
27.律师的短信尽量原创,幽默,有文化味,更容易让人印象良好而深刻。P136-138
28.律师平时读书读报,或接触来自各地的朋友、客户,或出差时,应多留意风土人情、方言土语、名人轶事、历史掌故等,有助于与当事人等交谈对象拉近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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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如是我见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2-11 15:10:54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先这些吧,手都酸了。其中,很多前辈其实已经回答了咱们学法网上的许多疑惑,指出了许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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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yan2011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12-11 16:28:23 来自: 中国福建龙岩
谢谢楼主,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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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一村夫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2-11 16:32:44 来自: 中国北京
内容很好,可否再编辑一下,看着有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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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hengbao3000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12-11 16:49:08 来自: 中国山东德州
回复 15# 如是我见


    楼主辛苦了,休息好了楼主可要继续呀!楼主将来必成大律师,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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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龙 学法19级 发表于 2013-12-11 18:00:44 来自: 中国辽宁朝阳
过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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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如是我见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2-11 21:28:57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回复 17# 山野一村夫


    报告:我也想,当平时挺忙,本身是按照书本归类的,本想再次对内容分门别类,但发现工作量很大,一时没时间,明年会重新分类整理后发布,书还继续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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