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登录更安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免费注册
律师在离婚官司中,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试图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近日,昌平法院惩罚性判决,该律师分得价值690余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90余万元,其余部分归女方所有。 律师王先生是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向昌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庭审时,被告李女士同意离婚,但要求将王先生在安徽和北京通州购买的两套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提出王先生已将银行账户中约数百万擅自转移,请求法院调取王先生名下的银行账户明细和余额。 王先生则当庭否认与李女士有这些共同财产,表示安徽的房屋,是朋友借自己名义购买,通州的房屋系小产权房,已出卖给他人。 昌平法院调取了王先生的相关记录,证明安徽的房屋登记由王先生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且王先生不能举证房子是其朋友借名义购买。法院认定,王先生在离婚时,的确存在转移、隐瞒财产行为。 法院认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于是,法院判决,对原被告现存的共同财产,即四套房屋及一辆奔驰轿车(价值约690余万元),由李女士分得价值600余万元的共同财产,王先生分得价值90余万元共同财产。来源:新京报 =更多精彩= 1、律师成长日记,从草根走向大牌律师的点滴记录! 2、律师职业精华文章汇总,大牌律师从学法网起步! =热门推荐= 1、关注学法网微博 https://weibo.com/xuefa 关注最有价值的法律、司考、律师资讯! 2、手机微信关注学法网(微信号:学法网 或 xuefa5)法律、律师、司考资讯随身带! 3、邮件订阅律师、法律新闻【点击进入订阅】,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律师、法律信息!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