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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相关] 上海刑辩律师执业环境迎来了历史最好时期

法眼天下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3-9-21 16:04:34 查看:2785 回复:2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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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6日,下午3时许,上海市看守所。

  穿过宽敞明亮的等候大厅,步入律师会见室区域,只见8间独立封闭会见室中有7间正处工作状态,没有民警陪伴,亦无监听,隔着铁栅栏,律师和当事人正顺畅交流……

  “今年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以来,原本律师办案中的‘会见难’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上海刑辩律师执业环境大大改善,迎来了历史上的最好时期!”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盛雷鸣如是评价。

  律师:周末5分钟见到了当事人

  今年5月的一个星期六下午,上海申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沈伟民为其代理的一件刑事案件,赶到了黄浦区看守所。

  “民警审核完‘三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当事人委托书)并登记信息后,过了大约5分钟,我就见到了当事人。”沈律师告诉记者,“之前,即便是工作日,也没这麽快。现在,没想到节假日也能顺利会见。”

  不分节假日,1年365日都能安排会见。这背后离不开全市看守所的不懈努力,不少民警为此主动放弃了正常轮休。“取消‘工作日’的限制,是为了方便律师会见。有些是因为案情紧急,有些是外地律师利用节假日来上海办案,不能让他们白跑一趟。”上海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长王琦说。

  “没有人监听,房间的隔音效果也很好。律师与坐在对面的当事人能平静交谈,不受任何干扰。”执业二十多年的沈律师真切地感受到如今律师会见的便利。

  “律师会见不再难!”对此,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刑辩律师张培鸿也深有同感。今年年初,他去上海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一名当事人李某,刚办完相关手续,又来了几位办案民警要提审李某。“谁先来谁先办案。”看守所工作人员按先来后到的原则,毫不迟疑地让张律师先行会见。“如今,上海的看守所都能平等地对待诉讼各方,这是对法律和律师的尊重。”张律师十分感慨。

  监管总队:“软硬兼施”保障律师会见权

  “新《刑事诉讼法》对监所管理最重要的要求之一,就是确保做好律师会见工作。” 王琦介绍说,为此,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在思想理念上对民警加强学习教育的同时,各看守所都对原有监舍设施普遍进行了功能改建,“这可谓是‘软硬兼施’,”——王琦笑称。

  在土地资源紧张和受监所现有结构限制的情况下,不少看守所通过新建律师会见室、合理分隔原先较大的律师会见室、改建部分提讯室等方法,将律师会见室由原来的109间增加到210间。今年高温期间,不少有条件的看守所还给律师会见室安装了空调。

  “在硬件上改建保障律师会见的场所,软件方面则实现精细化管理。”目前,上海各看守所已开始尝试将空闲提讯室用作会见室,即当会见室不够用时,在征得律师同意后,工作人员便会关闭一切录音录像设备,安排律师在提讯室会见。让人感觉耳目一新的还有闸北区看守所正在试用的律师身份查验系统,前来会见的律师只要一刷律师协会的智能会员卡,系统就会自动验证身份信息,律师办理手续省时又省心。

  王琦将这一系列具体举措归结为服务理念问题,服务意识增强了,作风、态度、工作都会提升。

  有律师开玩笑说,在保障律师会见权,改善律师会见条件方面,上海各看守所正“相互攀比”:奉贤区看守所将3间民警寝室改成律师会见室﹔松江区看守所面对高温,在接待窗口配备了人丹、风油精等一些常用消暑药品,还给律师提供饮用水……

  律师协会:架起沟通的桥梁

  “彻底解决律师‘会见难’工作的启动於去年底。”盛雷鸣介绍说。2012年12月,上海律协与市公安局监管总队签署了《关於共同规范律师执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工作的合作协议》,共同表示将“互相配合实施好新法,为律师会见创造良好环境。”

  签约不久后,当上海律协根据新法设计新版会见介绍信时,有律师建议增加一栏内容:由看守所填写接收介绍信时间,时间点精确到“时”,并在填写内容处盖章。律协将此意见反馈给监管总队后很快得到了积极回应,“欢迎律师以此监督看守所是否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上海不少看守所地处远郊,交通不便,如果事先能预约就不至於白跑一趟了。”听取广大律师的这一需求后,市公安局监管总队专门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上海市律师会见预约平台”,预约后就能保证律师如期会见。平台开通前,律协还专程邀请监管总队民警为律师代表进行演示,帮助律师快速掌握操作流程,提高预约平台的使用率。

  “律协是架起合作的桥梁,一头是监所管理者,另一头是律师。” 盛雷鸣介绍到,双方的合作不仅使得两个组织间迅速建立起了信任,还将理解与合作延伸到使两个原先略带“隔阂”的群体——律师和监管民警。

  数据显示,2013年前7个月,上海全市看守所共接待律师会见35831人次,同比增长35%。与之一同上升的还有全市律师对会见现状的满意度,今年8月上海市律协与上海市公安局监管总队联合对全市近2000多名律师开展了问卷调查,结果表明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一项的满意度高达98%,90.3%的律师对看守所窗口文明接待感到满意。(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网记者 刘建 通讯员 何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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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纵横 学法10级 发表于 2013-9-22 09:12:18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高检规则》还真的得好好的研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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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bird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3-9-23 10:14:32 来自: 中国上海
就是律师去的太多了, 有些看守所房间少的话都安排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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