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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北海案之后 律师们能站直了辩护

法眼天下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3-2-8 18:32:22 查看:2219 回复:4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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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律师的辩护权利一开始就得到尊重,就不会这么周折,也不会浪费那么多司法资源和司法公信。

  历时四年的“北海案”尘埃落定。2009年11月,广西北海发生一起杀人抛尸案,警方将前不久与死者发生过纠纷的裴贵、裴金德等五人抓捕。辩护律师杨在新发现被告人遭到刑讯、口供也相互矛盾,他们还找到证人宋启玲作出被告人不在现场的证据。之后,神奇的一幕发生:宋启玲等三名证人因涉嫌“伪证罪”被抓捕;2011年6月,杨在新等四名该案律师也被以“律师伪证罪”被拘捕。

  今年2月7日,法院判决称,五名被告人中四人因与死者生前有斗殴,构成寻衅滋事罪。这意味着五人的杀人罪名不成立,宋启玲等三人“伪证罪”和四位律师的“律师伪证罪”被撤案。

  寻衅滋事的“有罪”判决,为当地挽留了一些颜面,但也反证出之前司法机关指控的杀人罪名的错误。相应地警察追究的证人和律师的伪证罪名也当然不成立,也同是冤案。

  其实,如果案子能真正靠证据定罪,在律师拿出被告人不在现场的证据后,法院果断判决无罪,或者由检方撤案,本案不会浪费那么多的司法资源、司法公信。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司法人员没能保障当事人的受辩护权利,没有敬畏法律,尊重法律共同体的成员;反而把律师正当取证、辩护看作“搅局”,视若仇寇。

  刑法306条的“律师伪证罪”成为个别地方报复律师,阻挠冤案翻盘、避免自己违法办案被追究的利器。北海案中四名律师都因“律师伪证罪”被警方抓捕,杨在新律师称,自己被抓后,警方称律师们找出无罪证据,“让被告人躲过了法律追究,对死者家属不好交代”。抓捕律师是因为他们涉嫌犯罪,还是因为他们坏了警方的好事呢?

  只有控辩双方地位平等,才能形成有效制约,实现司法公正;如果同场竞技的运动员可以突然变身裁判员,将竞争对手“绳之以法”,那游戏注定是不公平的,放在法庭中就会造成冤案。新刑事诉讼法已经明确规定,追究律师伪证罪需要异地办理,避免了前述问题。我们希望北海案之后,律师权利能得到充分保障,律师们能站直了辩护。【来源:新京报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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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1721028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2-8 21:50:07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本案评论】这案子处理结果比较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都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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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一号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2-22 21:11:45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法律与政治不能有所勾结,不然法治精神如何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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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welly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3-20 11:10:24 来自: 中国上海
司法不绝对独立,一切都是空谈
法律应当凌驾于一切之上
但凡法律之上或者还有其他的平衡力量来影响法律
那么所谓法律主张的公平 正义 即永远不能实现
这个世界上有三样东西是维护公平 正义所必须的
1 司法独立
2 新闻自由
3 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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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书轻飏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3-5-1 09:20:27 来自: 中国广东梅州
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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