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另外一个帖子,讲到《在路上》,这本书确实有点空,马上就要去参加实习律师的培训了,自己有个想法,把每天培训的内容整理出来,发在网上。
周五晚上,球队一个哥们过来家里咨询个卖房的事儿,我从法律角度给说了说,我媳妇从实际情况角度给说了说。我那个哥们已经签了合同想卖房子,在过户时发现他要出售的房屋是央产权房,要是想卖还得先补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增值的钱。而恰在此时,他又发现买他房子的人是个房虫,买了直接再倒给第三个人,中间加了20多万吧,我这个哥们知道以后,心理不平衡了,有毁约,自己直接卖给第三个人的想法。
来问我就是说毁约的话,最坏打算能赔多少钱,我看了下房价140万,对方已经给了25万首付款,约定的违约金是30万多一点,我感觉,违约金估计减不了多少。最关键的是他的合同上写的房屋性质是商品房,而他的房子不是商品房,这一点非常不利,也说明了中介有多不靠谱。
现在协商的结果是房虫再多拿5万,继续履行这个合同。说来说去,最终还是我媳妇的一句话,“这和咱打麻将一样,少输当赢”打动了哥们,那哥们说我不毁约等于已经挣了30万,目前考虑继续履行。
其实主要是扭转了他的心态,这个结果也和哥们媳妇的意见一致,达到了我哥们媳妇来找我们商量的目的,有时候一个形象的比喻真的充满力量,而且有共同的生活经历(在此指打麻将)更能增加认同感。
我媳妇还是挺有点煽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