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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1-4-14 16:58:31
来自: 中国北京
今天去领取存档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存档的地方,死活不给写,存档期截止日。意思说,你以后有可能把档案拿走,我说我存档费都交了,另外,我实习我档案不能动的,费了半天口舌,就是不给写。是在没办法,只能出来以后,自己在底下加了一行字,真是教条啊。到派出所开证明倒是挺顺利,就是片警今天倒休不在,别人不能代替干,让我周日再来,这一休息也是好几天啊。证明的额有效期只有15天,还真得抓紧。北京的气温报已经28度了,体感温度更高,这半天跑下来,一身汗啊,看来实习是越来越严了,还是抓紧尽快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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