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dy1122 发表于 2021-01-05 12:15
我刚刚找了下,看到股东借款给关联公司,他说先出资后借款,而且达到长期不还情况下,有抽逃出资嫌疑,而且股东借款要履行法定程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要与关联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案子中并没有交代经过法定程序,8年无息借款要涉嫌抽逃出资也可以说说,说明这个借款是虚假意思表示,在合同法上虚假意思表示,合同也是无效。而且抽逃出资那里有一条是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取出。
搞不好是多观点题,我也猜测,只是结论对,也只有一分
我刚才看到一位考友说木木在网上给了民商法答案,我到微博一搜,真给了,而且好几题和独角兽的不一样…木木其他科都给了答案就是商法没给,看来这个答案百花齐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