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开了个相邻权纠纷的案子,其实不是相邻权,是因为要拆迁了,邻里间因为占地的问题发生的纠纷。法官实地查看,我是第一次遇到法官实地查看的。一个一米宽十几米长的过道,相邻两家各不相让,有点意思。我觉得的还是应该我们胜。因为对方是原告但没有证据证明那个地是他的使用范围。
之前说过的居住权保护的案子,胜诉了,有点意外的惊喜,开庭和法官吵的不行,以为没希望了那。我一句的就是北京市高院关于房屋买卖的指导意见,判决书上也仅仅写明,被安置人有权居住,没有写法律依据,因为确实也没有法律规定。估计对方还得上诉,不过对方的上诉理由也很难占住脚,他说的是,北京高院无权出这种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这。。。我觉得走偏了吧,立法的事儿,还能基层法院给你解决?还有一点体会就是,有无居住权和是否实际居住的关系不大,和是否由其他住房的关系也不大。不过我觉得,就是不大也要做准备,强调困难。
东方家园的案子终于要判决了,太不容易了额,说是市政府给意见了,咱们的法院判决前,听市政府给消息,哎,司法独立只存在于司法考试和新闻联播中吧。
有好几个进入二审的案子,估计都快开庭了,陆陆续续通知那,这个月还没有新案子进来,已经半个月了,着急啊。
上周一个猎头来电话,一生产功能饮料的企业招聘法务,要求执业律师,给一个月1.5w,问有无兴趣,我说可以见见,再无下文,这是晃点我啊,不过真要我去,我也的考虑考虑,毕竟虽然眼前过得很艰难,但是我还是看好前景的。父亲过生日,给他买个手机,就三星的大屏幕吧,买哪个好那,这么多,也不知道有啥区别,真费劲儿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