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行程,宣武法院,顺义后沙峪,顺义本院,西城,一顿的墨迹,3个案子,只有一个给立案,还是要求先修改材料。
关于民间借贷,xc的立案尺度是,要想用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要求在营业部柜台办理,可以按照营业部所在地起诉。如果是,网银的,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我昨天拿着打印的对账单给法官,显示的是建行北京市分行,在xc要求立案,但是法官不给立,解释的也很透彻。
只要是北京的卡,网银支付的都算作北京市分行,但是操作进行支付的地方不一定在哪,甚至不在北京。如果这种情况下给立案,那么就意味着所有北京的卡的网银都要xc法院管,管不过来。而且金融街上的银行太多了,这个扣子不能开。只能去被告所在地立案。建议我去立案庭长接待日,去信访一下试试。、
还有就是起诉状一定不要盖骑缝章,否则第一页无法修改,而很多法官会要求你修改请求啥的。切记切记,否则就要跑二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