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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Hello 杨律师

 
 楼主 豫尚春彰 学法3级 发表于 2023-11-11 13:15:28 查看:5966 回复:4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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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一切都是偶然

风起于青萍之末

祖辈的足迹

人在家在

启蒙教育

棍棒教育

病中前行

金黄画卷

花开天下暖

猪事难

再见童年

渐行渐远

我本具足

学习的目的是什么

该如何喝鸡汤

一场噩梦

一丝绿意

上帝的一扇窗

恰逢同学少年

社会实践

各奔东西

当头一棒

携笔从戎

军歌嘹亮

打靶归来

紧急集合

炊事班

五公里

炮班

贺兰山

文艺活动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

犹江自东回

忆昔花间初识面

豫章故郡

而今迈步从头越

从头越

你好,杨律师

突如其来

疯狂七十二小时

彭健桥

重生

字数:112222字


自序


“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当我成熟以后,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这个世界,我将目光缩短了些,决定只改变我的国家;当我进入暮年以后,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我们的国家,我的最后愿望仅仅是改变一下我的家庭,但是,这也不可能。当我现在躺在床上,行将就木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去改变我自己,然后,我可能改变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可能为国家做一些事情;然后,谁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变这个世界。”

我已经无法记得在高中时是否曾读过这句话。然而,最近一次读到并改变了我对它的理解,是在我从“彭健桥”出院后的一个夜晚。据说这句话刻在一块墓碑上,位于英国最古老的建筑物威斯敏斯特教堂旁边,但作者不详。

我觉得这句话对改变我颠倒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启示。中国先贤在《大学》中总结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我认为,这与威斯敏斯特教堂碑文所表达的“本末”之思想是一致的。

只不过,中国先贤所表达的语句会给人产生一定的“错觉”,让我们误以为“修、齐、治、平”仅仅是指“做官”。或许是我们断章取义,没有真正理解先贤的良苦用心。毕竟,这些语句所涵盖的对象是从天子到庶人。然而,这种“文化错觉”也一直是我无法理解的“个人错觉”,但又不确定是文化的原因还是我自己“原生家庭”的局限性所致。

经历了一路的坎坷和颠沛流离,走出“彭健桥”,穿越黑暗,驱散“黑狗”的那一刻,我仿佛明白了那些话的真正含义。《中庸》中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归根结底,我们要认清自己,做好自己,也只有做好了自己,才能够“兼济”他人

生而为人,我们要对人性的恶有所包容和理解。我认为,“至善”中必定包含一定的恶,这种“恶”相对也是“善”,因此才是“至善”。人,生而不完美,我们既要学会宽容他人,也要学会接纳自己。如果人生而完美,也许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如此丰富多彩的人类文明了。其实,苏秦没必要感慨“妻不以我为夫,嫂不以我为叔,父母不以我为子”。也许一切都是好事,若没有这些“空乏其身”的折磨,或许其也不可能在《战国策》、《史记》等史册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世上从来不缺少“锦上添花”者,但也不会缺少“雪中送炭”者。若“情之所往”,其实不必在乎是“添花”还是“送炭”,毕竟“人”字所牵;若“利之所趋”,其实也不必感慨,毕竟人之常情。

阳明先生所言:“无善无恶者,理之静;有善有恶者,气之动。不动于气,即无善无恶,是谓至善。”“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只不过,我们在善与恶的那一个个瞬间,尽可能的多向点善、少做点恶罢了。“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人们习惯于跟随佛家的观点称赞慧能禅师的高明,但我却十分欣赏神秀禅师的“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毕竟,我们都是普通而又平凡的人,能够做到“时时勤拂拭”已经很不容易了,不必或许也无须达到佛陀之至高境界。生动的现实生活才是我们真正修炼的道场,而不仅仅是坐到佛堂寺庙内才能“成佛”。因此,阳明先生认为,“佛氏着在无善无恶上,便一切都不管,不可以治天下”,固有其道理。

万物序章平铺直叙,有了不同的认知,就有了不同的观点,有了不同的观点也就有了争议,有了争议,人们就非要论个是非。是是非非,是非是非,非是非是,非非是是。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自古写书者多为名流,我乃一介普通律师,起心动念落笔之际又感啼笑皆非。然而,回顾自己走过的路,哪一次不是在众人不看好的时候,一次次尝试,一次次寻找呢。人的“局限性”从“原生家庭”局限性开始,我们翻过一座又一座的“浪浪山”,但必然还要拘泥于一个“局限性”当中。“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一个人的成功与否是综合因素的结果,我们不应该试图与他人比较或复制他人的人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道路要走,我们需要结合自身及所处的环境,发现自己,认清自己,“率性而为”,怀揣勇气,不断追寻,用心体悟,着力前行,“尽人事”,或许就是如此而已

同样,读书不一定能挣大钱,读书也不一定能当大官,但我想,一个人的成长必然还是离不开读书。或许我们大可不必为外界的面子、名利丢掉了追寻我们自己的步伐。打螺丝也罢,守大门也罢,送外卖也罢,去读有字的书,去读无字的书,不断尝试,不断调整,相信自己读过的书,走过的路,遇见的人,憨过的事,在找到“着力点”之后,所有的颠沛流离都将是一生任何人夺不走的财富。

其实,我希望我的故事能够被那些年轻的法律从业者看到。虽然他们可能无法从中获得太多法律实践经验,但我认为,法律毕竟是一门社会科学,“徒法不足以自行”。他人的心路历程或许能够给法律从业者一些思考和启发,希望如此。如果我们仅仅局限于背诵法条、阅读法律书籍,而缺乏法律实践或一定的人生经历,我个人认为,或许无法更好地理解法条背后的逻辑,也无法更好地适用法律

法律就像高居庙堂之上的“佛陀”,任前来朝拜的人们如何祈祷,它只是沉默,激活法律力量的是人,而更多的是需要我们法律人。法律不是高高在上、束之高阁的文书,他是这苦难人间的光和希望。我想,法律人不应有高高在上的优越感,要去体验这人间的不易,或许只有真正体验了这人间的疾苦,才能真正明白法条的意义,让法律真正成为行走在我们身边的“自由秩序之花”

正如陆游先生在临终前给其儿子所说的:“我初学诗日,但欲工藻绘。中年始少悟,渐若窥宏大。怪奇亦间出,如石漱湍濑。数仞李杜墙,常恨欠领会。元白才倚门,温李真自郐。正令笔扛鼎,亦未造三昧。诗为六艺一,岂用资狡狯?汝果欲学诗,工夫在诗外。”

“习惯了被王者震撼,为英雄掩泪,却忘却了我们每个人都归于平凡,归于平凡的世界。”

谢谢大家!

杨尚春律师

2023年10月29日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3-11-11 16:12:3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防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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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861 学法16级 发表于 2023-11-16 10:30:23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貌似很有故事。。。期待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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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方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3-11-17 12:08:36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新疆
出书需要花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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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大官人2020 学法16级 发表于 2023-11-28 10:51:18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第一章 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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