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 (1)张大、小莲和钱三的犯罪停止形态是犯罪未遂。因为他们共同预谋并实施了杀人行为,但由于小莲的后悔和及时的医疗救助,王二并未因此死亡,因此他们的行为未能完成其犯罪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非主观原因导致犯罪行为未能完成的状态。
(2)张大、小莲和钱三构成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每个人都应对共同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张大和小莲共同预谋并实施了杀人计划,钱三虽然最终没有提供致命的毒药,但他提供了硫酸铜,并在张大的威胁下交出了药物,因此他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了帮助作用。他们三人共同商定了犯罪计划,并实际参与了犯罪行为,因此构成共同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