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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然是福 发表于 2022-07-02 12:46 支持你,老弟。本人40,检察,经历类似,开会、事物性工作较多,又有多少精力真正研究案件
2012必过 发表于 2022-07-02 19:39 89年副科已经非常不容易了。我比你小一岁,在公安待了9年,前年刚辞职
影0帝 发表于 2022-07-01 08:06 不喜欢体制内务虚的事务的赶紧出来
一颗不安定的心 发表于 2022-07-02 10:58 每个人的出发点和想法都不一样,其实哪一条路都没有对错,律师有律师的好,警察有警察的好,就看如何取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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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对接高端法律服务需求,上海拟立法设立律所特别合伙人制度! 允许非律师以合伙人身份加入律所,可提供咨询辅助,但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授予律师执业资格。 详情 >>
2026-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