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合规2021 发表于 2021-12-19 23:06
第三题是刑诉,某事业单位的科长,借了一个女的于某钱。于某给他要,他把于某囚禁在酒店,殴打强奸,并威胁不能报警。第二天才放于某走,这个科长销毁证据后给朋友打电话让朋友开车接他。两人在车上聊天,科长说漏了嘴,透漏了自己部分犯罪事实。这个朋友表示不会对外说,后来于某报警,警方调查,赵某死不承认。后来查到科长的朋友,说你不交代就是犯罪,朋友害怕交代了,警方根据交代还调取了当时在车上有行车记录仪的录像,最后科长认罪认罚,于某不谅解。
第一问说检察机关对科长刑事拘留,符不符合比例原则。
这个怎么看都是公安管辖的范围啊?检察院执行拘留?这就违反了管辖原则啊。比例不相称啊。违反了比例原则啦。
细看才发现这个案子不是监委管,也不是检察院管。
B组你们回忆的案情都准吗?
是逮捕,是否符合比例原则,因案涉当事人所涉犯罪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逮捕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