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晓娥 发表于 2021-1-9 18:35
突然发现,不需要我亲自骂你,别人比我会骂的多,看着就很爽了,哈哈哈!!!
匡晓娥,你是学法的人,甚至还是某单位工作人员,你的这一系列行为及结果已经涉嫌侮辱罪。你的行为和结果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你具有煽动、挑衅举动!利用精神病病人发作期间的行为来攻击我,你这是典型的主观故意,用发病期间的精神病人作为侮辱攻击工具,客观上已经实施攻击,攻击的结果已经实现,主客观相统一了。且你的这个利用精神病人发作期间专门攻击人的行为和结果,在学法网全网轰动效应,影响极其恶劣。匡晓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你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另外,我就纳闷,你连一个刑法规定的侮辱罪都不懂,你是怎么过的法考主观题考试?你的法学水平真的是一个问号结合之前你在我那个房产取回帖子里面发了你认为AB和乙公司的协议是“对赌协议”,你根本不懂民法,我来给你普法: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融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投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综合上述你的表现出来的行为和结果,你没有真材实料,你这次通过法考主观题考试就是“狗屎运”!你是浪费资源,你真不如红鹤,为你可悲又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