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甫虎 发表于 2020-12-18 08:48
怎么可能按省份。①现在的人流动性很大的好吧,按省份划配没有意义。②而且说实话,法考不是造原子弹,不要把落后地区的人想的太low,落后是地区经济问题,考生本身不会差到哪去,都本科毕业了还能差到哪。③高考都已经进行过一次,利益平衡了,难道还会再来一次。④就同班同学的通过率来看,也没出现省份差异。④若是异地报考又怎么算,若是主观客观报考地、户籍地、两次考试地都不一致,你又怎么算。所以按省划配的可能性不大,且司法部从未有过类似说法,别乱猜了。
1,不调控划配,全被发达地区虹吸走,除了留在本省公检法单位的,谁考这个不是为了做律师?谁做律师不是为了钱?
2,落后地区本来就没有想的太low,肯定是按经济因素,高校因素,人口总数三者渐次衡量。但是不是太low,不等于差距小,不然C证意义何在?
3,为什么不会再平衡一次?你的逻辑真的经得起推敲?首先高考平衡的是全国教育资源差异,法考平衡的是司法人员资源差异,意义都不一样。吃米饭了就不必吃肉了? 其次高考影响如此巨大的社会资源再分配考试,也只能达到相对公平。那么法考的影响力对社会更小,不能也不会有高考公平。中国再如何,也是社会主义,“精准扶贫”都有了,那么依你另一层意思,在社会资源上”“杀富济贫”这种“不公平”不会多次出现的逻辑(即已有过一次高考的分配),也不成立!综上,再平衡一次理所应当,并且平衡的尺度肯定不会有高考好!
4、都已经点明是同班同学,这里争论的前提是,以报考地划分,同班同学(大部分同一报考地)的通过率一致,恰恰反证了不是按户籍地划分。而不能证伪以报考地划分的分省配额加权。
5、报考地异地是极少数,考虑到公检法的需证人员,高校学生,大部分都会在当地就业!不足以影响全局!另外我们探讨的也只是相对难度,并不意味着绝对难度上有巨大差异!一个在京沪深江浙差几分的人,在落后地区极有可能是过线的!是这个意思!司法部如果抛出这条消息,不是找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