灏先生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0-12-18 10:23:0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苏
结合本案,在定罪方面应该可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因为嫌疑人主观上有限制他人自由之目的,客观上实施阻拦的拘禁行为。但是嫌疑人是否需要对死亡结果负责有待商榷,关键点在于拘禁行为是否与死亡结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本案中,被害人的跳楼行为属于介入因素,该介入因素从社会一般人的角度看不能确定是正常的。刑法上关于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中的因果关系为非法拘禁本身的暴力行为导致,本案中将轻微和平的拘禁行为扩大解释为与暴力相当的拘禁行为,已超过立法之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