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观点不敢苟同。第一,法考的难度是逐年递增的,这是不争的事实,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其原因在于每年都会有新法的出台、旧法的修改、新的解释,新出现的社会现象,新提出的法学理论、观点等,比如“期待可能性”,所里的老律师说他们07、08年考司考那会儿,老师只是提到过,并没有讲解,反观现在,但凡参加法考的考生,谁不知道期待可能性呢;第二,楼主可能对普法的需要有什么误解,我相信您文中提到的考友的主观意思也不是用法考直接来进行普法,毕竟根据报考条件,对于新人,只有法学专业才能报考法考,这部分人需要普法么?再根据司法部官方的说法,以后法律职业资格证不仅用于法检和律师,更是要让执法人员、公司法务也都要通过法考才可以,这是要用法考来检验希望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是否具有资格,让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深入社会各个方面,从而进行普法教育宣传。第三,司考改为法考,更加的贴近实务,更加考验考生的法律应用水平,纵观全国的大小考试,像法考主观题一样开卷考试的寥寥无几,这是一种有魄力的改革,敢于从考背诵改革为考应用,能为社会输送更多的优质的法务工作者。最后,我觉得我也能理解楼主发此文的心情,实务中不少律师低价竞争,扰乱了市场的秩序,又或者其他方方面面的不顺心,这些并不是法考带来的,而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相反,法考也致力于改善上述情况,但这不是仅凭法考这样一个考试能做到的,还需要考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来解决的,更需要的是大家的自觉,需要大家树立“在没案子的时候不去低价竞争,而是想方设法的提高自己的水平”这样的思想。以上便是我个人的一点拙见,如有不当之处望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