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qyhc 发表于 2020-10-17 08:42
很多人看到这篇短文后会不舒服,我觉得原因是说出了一些事实。比如通过率高、比如非法本法律执业就业困难、比如培训老师参差不齐,但这都是事实。至于说是为了学到知识,当然值得鼓励,但不适合这种考试方式,这就是个入门考试,一年学一门法律可能将将入门,这半年学18门法律,就是为了得证。说这些只是想年轻人少走些弯路,哪行不养高人呢,非要大学熏陶了四年,改行吃这碗饭。
吃饭是他们的自由,相反我认为这是国家普法的需要,国家之所以希望全民来考法考,也是一种好的普法宣传,再者好多人过了法考也不一定从事法律相关职业,也只是让自己多一个选择而已,楼主有点杞人忧天,为他人忧虑的太多了,显得片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