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环之心 发表于 2019-03-14 18:36
(略有调整,请以此贴为准,继续更新)
四
接待完当事人已经到了中午饭点,我赶到通州北关与张律师会合。匆忙吃完午饭后,来到一家房屋中介,打算看看周边的房源。看了三两处,当天没有确定下来,期间接到易律师助理的微信,问我下午是否有空,易律师让我和他去一趟客户单位,谈一个案件。
易律师是畅销书《别在异乡哭泣》的作者,09年,从江西九江来到北京,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全国著名刑辩大律师,曾代理过众多全国重大案件,深受青年律师敬仰。易律师是我来北京的指路人,对我职业生涯,可谓影响深远。看完中介手上的几处房子,我立即出发,赶到约定地点,与易律师会合。
咨询所涉及的内容大概是:这家公司把房屋出租给另一家公司使用,承租方拖欠租金一年多,并拒绝交还涉案房屋,已构成违约。出租方已经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尚欠租金及违约金。此外,案件还涉及到转租的问题,不再过多介绍,重点说一下案件的程序问题和面临的困境。
现在案件已经在某法院立案,但因为该法院案件积压,导致案件迟迟无法排期开庭,对方也借此采取拖延战术。客户想咨询我们,是否能通过其他途径,迅速收回房屋,至于所欠租金及违约金,可以既往不咎。我们熟练运用易律师原创的《法律咨询四步法》,经过“望”、“闻”“问”三步后,开始对案件进行最后一“切”:
我们提出的解决方案是,想尽一切办法,请求警方介入,对双方的纠纷、矛盾深入协调,也许会比走司法程序更有效。我们核算了费用,并向客户报价,就看客户能否承受,委托我们代为处理了。这个案件实际上非常考验律师的实操能力,关键在于如何让警方主动介入争议事件。
和易律师此行,让我感触颇深。我们做律师,懂法,仅是入门,会运用谋略,把各种复杂问题,化繁为简,彻底解决问题,才是律师的高超本领。就像霍姆斯大法官曾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未完待续,第5部分更新在楼下)
盈科、易胜华?虽然和他没有见过面,但看他的书、帖子、讲课,觉得是很实在的一个人,可他的朋友对他的评价却有点儿让人理解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