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分析分析:
1、财税,你刚才说的是:“深圳我也有客户,不过都以公司员工的身份接案,降低税务成本!”这又给我扯到长沙和杭州去了
可见逻辑不清、前言不搭后语;你这人能干财务和税务相关的工作?
2、什么叫作:“法院没那闲功夫查社保”?
我来告诉你,律师立案,要提供执行证复印件;当事人近亲属立案,要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员工立案,很多发达地区要提供社保证明。你最开始吹牛逼说你在深圳有客户,我一打脸,你把客户地点给转进到杭州和长沙了。好,咱们就说杭州和长沙,无论在哪,从“法院没那闲功夫查社保”这句话可以看出,你对举证责任根本就没有概念(是你自己证明自己的身份、而不是法院去查),你也根本就没有去立过案。
3、按你的说法,企业为了省个律师税点,给你签没有实际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请问,如果你转过头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合同期限内的工资和社保怎么办?你吹牛逼时为啥不过过大脑呢?哪个企业的HR会允许签订这样的合同?你这么牛逼,你的企业客户不会为了省个这么低的律师税点而冒这么大的风险吧?
吹,接着吹……你继续吹,我继续实锤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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