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的那几道题。我说说。
当时是要招两名偏向于公司法商法等业务的团队助理(以后的合作律师),不是律所招的。题目1是常规的面试题,2、3、4要求则提高了,除了考核面试者的专业知识,还考到了历史人文经济政治语言。比如明史,因为招的助理偏公司法,不少40岁以上的企业主精通明史,于是出了这道题。当时考核的模式是这样,先把题目发给面试者,两天内面试者将答案发到我们邮箱(面试者可通过任何途径寻找答案)。择优选四人同时面对面面试,最后择优选择两人。
最后选了两个,一个是外地来的执业律师,我前校友;一个是刚毕业一年的经济学研究生,已过司考两年,决心做律师。这两个月来,事实证明没选错人。
我说一下其中一个入选者如何回答那个明史中的偶然性的:陈友谅大军实力当时远强于朱元璋,同样雄才大略,但他因偶然因素在战斗中毙命,某种程度上是历史和环境选择了朱元璋,开创了明一朝;历史选择了中国,世界选择了中国,现在的中国国运昌盛,必大有可为;同样,环境和历史选择了某些企业家,企业沉浮莫不如此。
至于那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从案情和委托人需要和意愿设计了收费方式(被告人拒赔,责任事故车无保险是关键),从而也影响了办案思路(互有影响吧)。案子是这样收费的,先收部分办案费代理费,余下大部分律师费在委托人收到赔偿后交付。但合同约定不是风代,数额都是固定的(比一般风代高),如本案办的不理想,我们就会放弃后面的余下大部分收费(但依合同,可追索)。
案件的难度在于,被告拒赔,全责那肇事车有没保险,有保险那车却又被交警部门认定无责。思路:争取法院判定有保险那车负次要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下,律师的工作就很重要了。有无可能?当然有可能!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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