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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相关] 突发!昨晚一法官被强奸罪刑满释放人员杀害

   
司考不过不是人 学法6级 发表于 2017-6-7 11:55:07 来自: 中国贵州
大班子领导 发表于 2017-6-7 11:47
杀的好

你也配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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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ssa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7-6-7 11:55:09 来自: 中国云南
大班子领导 发表于 2017-6-7 11:47
杀的好

没有人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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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ssa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7-6-7 11:55:34 来自: 中国云南
大班子领导 发表于 2017-6-7 11:47
杀的好

没有人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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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一次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17-6-7 11:55:40 来自: 中国河南驻马店
      我有点疑惑:刑庭一向是人手不够的


       而立案庭,其实大部分工作是输入电脑之类的事业性工作,只需要一名具备法院资格的人就行了,其它的只需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即可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领导把一名一线业务口的资深法官,打发到一个事务性的庭?我不由的陷入了深思。又是什么原因让一名强奸犯(一般刑期都不会短)记恨这么长时间?


       建议,先让舆论飞一会儿,同时调看原审卷宗;必竟,这个人,强奸犯罪,刑期已满,国家的求刑权已经消灭;现在所谓的故意杀人,仍只是犯罪嫌疑人,请不要再用强奸犯来称呼他,必竟嫌疑人也是有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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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来法师1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7-6-7 11:56:08 来自: 中国山东淄博
幸好死刑没有废除。那些强烈呼吁废除死刑的圣母婊们该思考一下,死刑一旦废除将会导致怎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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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jia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7-6-7 11:58:04 来自: 中国北京
外地法院安保系统应该加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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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62521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7-6-7 11:58:42 来自: 中国河北
大班子领导 发表于 2017-6-7 11:47
杀的好

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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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aice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7-6-7 11:58:49 来自: 中国新疆喀什地区
大班子领导 发表于 2017-6-7 11:47
杀的好

就你这样的人还在混学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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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aice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7-6-7 11:59:53 来自: 中国新疆喀什地区
binzhiyi 发表于 2017-6-7 11:52
标题党吗?法警是法官吗?

孩子,你是在学法,看内容要仔细,人民法院干警!不是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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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一次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17-6-7 12:00:45 来自: 中国河南驻马店
       怎么一会儿干警,一会儿法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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