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需符合2017年全省考录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A);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并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2日至1999年1月1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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