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是个很普遍的例子,,当事人根本没有任何法治的理念,,最注重的输赢,,我的当事人都问我是否能赢,,我就呵呵了,,我是律师不是法官,,我尽量帮你打赢的,,还有就是上面这个比较极端的例子,,不难推理,,一个房地产或是小额贷款的商人,,看到律师行业有利可图的,,就和原来正牌所得主任商量了下,,给了一点包干的费用,,在别的地方另起一个锅灶,,但是这个商人太小看了法律行业的人的素质,,以为什么人都可以做,,在加上有钱窟窿要填补,,所以一不做二不休,,简单粗暴的就是骗人了,,最傻的是当事人,,一点防范的意识都没有,,律师证件都不看就交钱了,,真是人傻钱多的典范,,,经典的反面教材,,但是对正牌的律师 并不一定是坏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