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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解热点] 啪啪啪与3000元那写事

   
麻利麻利哄1993 法考VIP1级 发表于 2016-7-18 12:57:28 来自: 中国湖北黄冈
我觉得这个没有多大问题呀,法官有自由裁量权,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用自由裁量权来解决的呀,法律没有那么机械,当自觉不够公平正义的时候,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没有合理适用法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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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b1985 学法6级 发表于 2016-7-18 13:17:49 来自: 中国四川内江
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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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YUYI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7-18 15:28:18 来自: 中国湖南
人情,法理 那一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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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etalana 学法6级 发表于 2016-7-18 15:43:11 来自: 中国辽宁沈阳
天朝人情,你懂的。虽然道义上值得同情,但如果上升到法律层次还是明确具体一点比较好。至少这种情况只是个案的放大。如果法律可以允许人情和过度裁量来化解“违法犯罪”层次的案件,那么一切皆有可能。所以“情是情,法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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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beBryantxyq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7-18 18:57:18 来自: 中国湖北潜江
毕竟法的底线要高于道德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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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m860722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7-18 21:07:10 来自: 中国福建漳州
有道理,3000这个数很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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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udeku521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7-18 22:14:54 来自: 中国北京
写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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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黑麦迪试试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7-18 23:02:23 来自: 中国福建
学习了,其实挺无奈的,不过这就是法律的魅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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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blxy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7-19 00:40:44 来自: 中国山西
写的真不错,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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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上添花508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16-7-19 00:51:41 来自: 中国福建龙岩
很棒的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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