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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2014年司考卷一答案及详解(部分)

法中行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4-9-23 16:46:58 查看:26820 回复:25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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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根据学法网网友的发帖综合整理,缺少部分,欢迎大家补充!

  1.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认识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要求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B.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法律中心主义”,强调法律在治理和管理国家中的作用

  C.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D.依法治国要求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正确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答案】B

  【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认同“法律万能”的思 维偏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这一特征,与西 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片面、绝对化的“法律中 心主义”具有重要区别。

  2.某省政府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在行政审批领域中的权力清单。关于该举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旨在通过政务公开约束政府权力

  B.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C.体现了比例原则

  D.符合法治原则

  【答案】C

  【解析】比例原则。价值冲突中的“比例原 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 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 度”。③例如,为维护公共秩序,必要时可能会 实行交通管制,但应尽可能实现“最小损害”或 “最少限制”,以保障社会上人们的行车自由。 换句话说,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 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

  3.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处理每项工作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下列哪一做法违反了上述要求?

  A.某市环保部门及时发布大型化工项目的环评信息,回应社会舆论质疑

  B.某市法院为平息来访被害人家属及群众情绪签订保证书,根据案情承诺加重处罚被告人

  C.某市人大常委会就是否在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禁止地铁内进食”举行立法听证

  D.某省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答案】B

  【解析】如何处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而不是根据被害人的要求。

  4.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必须诚实守信。下列哪一行为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

  A.某县发生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政府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防止了现场矛盾激化

  B.某市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给予优惠,因国家政策变化推迟兑现

  C.某县政府因县内其他民生投资导致资金紧张,未按合同及时支付相关企业的市政工程建设款项

  D.某区政府经过法定程序对已经公布的城建规划予以变更

  【答案】C

  【解析】选项B属于客观情况的变化,选项C属于违约。

  5.执法为民要求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的工作要反映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下列哪一做法没有准确体现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A.某市公安局借助网络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评判执法公正的唯一标准

  B.某市法院通过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置、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减少当事人讼累

  C.某市政府出台《市政管理检查行为规范》,规范城管队员执法行为

  D.某县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办公室,探索完善未成年人所在社区、学校、家庭、派出所与检察院五位一体的跟踪帮教机制

  【答案】A

  【解析】执法为民,就是要把以人为本的原则 和精神贯彻和体现在具体的法治实践中,突出 人在法治社会中的主体地位,使执法活动更加 富有人性化特征,把保护人的生命与自由,推动 人的发展与进步视为法治的终极追求,把广大 人民群众的重要关切转化为执法工作的具体目 标,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执法工 作的主要标准。

  6.社会主义法治把公平正义作为一切法治实践活动的价值追求。下列哪一说法正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A.在法律实施中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依据法理而不是考虑情理

  B.在法治实践活动中,仅仅保证程序公正

  C.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法治活动应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

  D.法律是全社会平等适用的普遍性规范,为维护法制统一,对特殊地域和特殊群体应一视同仁,不作任何区别化对待

  【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要兼顾;选项B错误,要兼顾实体与程序;选项D错误,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7.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服务大局理念的要求?

  A.某省法院审理案件时发现该省地方性法规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相抵触,最终依据法律作出裁判

  B.某市工商局规定收取查询费,拒绝法院无偿查询被强制执行企业的登记信息

  C.某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就已结案件进行回访,如案结事未了则为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D.在应对当地自然灾害中,某市检察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保障特殊时期社会稳定

  【答案】B

  【解析】选项B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应当免费。

  8.坚持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特色,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关于党的领导的理念,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

  A.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B.我国法治事业,从总体部署到决策的具体实施,都是在党的大力推动下实现的

  C.只要抓住立法环节,把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和要求上升为法律,就能全面实现党对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政治领导

  D.党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与坚持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是不矛盾的

  【答案】C

  【解析】仅有立法是不够的,还要看司法和执法。

  9.法律格言说:“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关于该法律格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事实上是平等的

  B.在任何时代和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一项基本法律原则

  C.法律可以解决现实中的一切不平等问题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不禁止在立法上作出合理区别的规定

  【答案】D

  【解析】选项A错误,这里只是应然上的平等,并非实然平等。选项B错误,该原则是民主社会的原则;选项C错误,法律不是万能的。

  10.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陈法官依据诉讼法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

  B.法院判决王某行为构成盗窃罪,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C.林某参加法律培训后开始重视所经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反映了法的保护自由价值的作用

  D.王某因散布谣言被罚款300元,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答案】D

  【解析】选项A体现了指引作用。选项B是评价作用。选项C体现了指引作用,而非法的保护自由价值的作用,教材也没有提到该作用。

  11.尹老汉因女儿很少前来看望,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女儿每周前来看望1次。法院认为,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而且,关爱老人也是中华传统美德。法院遂判决被告每月看望老人1次。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被告看望老人次数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法官自由裁量

  B.《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中没有规定法律后果

  C.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法条中规定了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D.法院判决主要是依据道德作出的

  【答案】D

  【解析】该判决是按照法律做出的。

  12.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B.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C.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

  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

  【答案】A

  【解析】法律中不存在“悼念权”,即使有,也是人身性质的权利。

  13.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

  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

  C.法官运用了 宪性解释方法

  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

  【答案】A

  【解析】不存在无限制的自由,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

  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属于法定解释

  B.对刑法条文做了扩大解释

  C.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答案】D

  【解析】选项C符合《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的要求。选项D错误,本题没有体现历史解释。

  15.关于法与ren权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ren权不能同时作为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而存在

  B.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ren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产物

  C.ren权指出了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的人道主义标准和要求

  D.ren权被法律化的程度会受到一国民族传统、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答案】A

  【解析】ren权分为不同层次,既是法律权利,也是道德权利。

  16.秦律明确规定了司法官渎职犯罪的内容。关于秦朝司法官渎职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故意使罪犯未受到惩罚,属于“纵囚”

  B.对已经发生的犯罪,由于过失未能揭发、检举,属于“见知不举”

  C.对犯罪行为由于过失而轻判者,属于“失刑”

  D.对犯罪行为故意重判者,属于“不直”

  【答案】C

  【解析】秦 律重视故意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故意诬告者,实行 反坐;主观上没有故意的,按告不审从轻处理。

  17.《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比附援引”

  B.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

  C.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

  D.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答案】D

  【解析】《唐律?名例律》规定诸 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 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即对律文无明文规 定的同类案件,凡应减轻处罚的,则列举重罪处 罚规定,比照以解决轻案;凡应加重处罚的罪 案,则列举轻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重案。如 疏议举律文说,谋杀尊亲处斩;但无已伤已杀重 罪的条文,在处理已杀已伤尊亲的案件时,通过 类推就可以知道更应处以斩刑。又举例说,夜 半闯入人家,主人出于防卫,登时杀死闯入者, 不论罪。律文没有致伤的条文,但比照规定,杀 死已不论罪,致伤更不论罪。唐代类推原则的 完善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18.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

  B.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能确定者,可继续调查,待危害性确定后进行判决

  C.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

  D.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奏请皇帝裁决

  【答案】C

  【解析】案 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 理:其一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刑;其二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 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其三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 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其四留养 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 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

  19.武昌起义爆发后,清王朝于1911年11月3日公布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关于该宪法性文件,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缩小了皇帝的权力

  B.扩大了人民的权利

  C.扩大了议会的权力

  D.扩大了总理的权力

  【答案】B

  【解析】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 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 至上,且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更暴露其虚伪 性。因此,也未能挽回清王朝的败局。

  20.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也是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在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中将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共同发挥其规范社会成员思想和行为的作用

  B.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社会关系调控手段,限制并约束各种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民规、民约的调节功能

  C.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和服从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

  D.构建“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体系,科学配置权力,合理界定权限,形成既相互制约与监督,又顺畅有效运行的权力格局

  【答案】B

  【解析】既要发挥法律的作用,也要发挥其他社会规范的调节作用。

  21.关于宪法的历史发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是近代宪法产生的经济基础

  B.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司考及法律职业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C.1918年《苏俄宪法》和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宪法的产生

  D.行政权力的扩大是中国宪法发展的趋势

  【答案】D

  【解析】这里是权利,不是权力。

  22.关于我国宪法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修宪实践中既有对宪法的部分修改,也有对宪法的全面修改

  B.经十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启动宪法修改程序

  C.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法定的修宪主体

  D.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修改方式

  【答案】A

  【解析】选项B错误,五分之一;选项C错误,人大常委会仅有提案权;选项D错误,宪法没有规定。

  2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收入全部由其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

  B.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

  C.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不得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

  D.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

  【答案】A

  【解析】第一百零四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收入全部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征税。

  24.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王某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无需承担纳税义务

  B.不得被征集服现役

  C.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有休息的权利

  【答案】C

  【解析】选项D错误,休息权是劳动者的权利。

  25.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基层群众自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乡镇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政府批准

  B.有关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批准

  C.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批准

  D.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提出,报市政府批准

  【答案】A

  【解析】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26.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关于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政府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B.以口头答复的质询案,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

  C.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D.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C

  【解析】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32.甲国分立为“东甲”和“西甲”,甲国在联合国的席位由“东甲”继承,“西甲”决定加入联合国。“西甲”与乙国(联合国成员)交界处时有冲突发生。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国在联大投赞成票支持“西甲”入联,一般构成对“西甲”的承认

  B.“西甲”认为甲国与乙国的划界条约对其不产生效力

  C.“西甲”入联后,其所签订的国际条约必须在秘书处登记方能生效

  D.经安理会9个理事国同意后,“西甲”即可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

  【答案】A

  【解析】选项B错误,非人身性质条约是直接继承的。选项C错误,条约法没有这个要求。选项D错误,要坚持大国一致原则。

  33.甲国是群岛国,乙国是甲国的隔海邻国,两国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他国船舶通过甲国的群岛水域均须经过甲国的许可

  B.甲国为连接其相距较远的两岛屿,其群岛基线可隔断乙国的专属经济区

  C.甲国因已划定了群岛水域,则不能再划定专属经济区

  D.甲国对其群岛水域包括上空和底土拥有主权

  【答案】D

  【解析】选项A错误。所有船舶和飞机均享有在这种海道和空中航道内的群岛海道通过权。群岛海道通过是指按照本公约规定,专为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继续不停、迅速和无障碍地过境的目的,行使正常方式的航行和飞越的权利。

  选项B错误。群岛国不应采用一种基线制度,致使另一国的领海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隔断。

  选项D正确。群岛国的主权及于按照第四十七条划定的群岛基线所包围的水域,称为群岛水域,不论其深度或距离海岸的远近如何。此项主权及于群岛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所包含的资源。

  34.王某是定居美国的中国公民,2013年10月回国为父母购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应向中国驻美签证机关申请办理赴中国的签证

  B.王某办理所购房产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明的,可凭其护照证明其身份

  C.因王某是中国公民,故需持身份证办理房产登记

  D.王某回中国后,只要其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就不准出境

  【答案】B

  【解析】选项A错误。《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需要办理签证,中国人不需要。

  选项B正确。《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十四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选项D错误。“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才不准出境。

  35.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在中国共同设立了某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公司以确认其在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为由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合资公司登记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

  B.因侵权行为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

  C.因争议与中国的联系更密切,故应适用中国法

  D.当事人可协议选择纠纷应适用的法律

  【答案】A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 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司考及法律职业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36.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关于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

  B.英国法

  C.甲国法

  D.乙国法

  【答案】A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三条 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37.经常居住于英国的法国籍夫妇甲和乙,想来华共同收养某儿童。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必须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

  B.甲、乙应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

  C.收养的条件应重叠适用中国法和法国法

  D.若发生收养效力纠纷,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B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八条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收养法》第二十条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成立。

  38.甲国公民大卫被乙国某公司雇佣,该公司主营业地在丙国,大卫工作内容为巡回于东亚地区进行产品售后服务,后双方因劳动合同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

  B.甲国法

  C.乙国法

  D.丙国法

  【答案】D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39.中国与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因审理一民商事案件,需向中国请求调取证据。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相关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国法院可将请求书交中国司法部,请求代为取证

  B.中国不能以该请求书不属于司法机关职权范围为由拒绝执行

  C.甲国驻中国领事代表可在其执行职务范围内,向中国公民取证,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D.甲国当事人可直接在中国向有关证人获取证人证言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的规定。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送达证明由有关人民法院交最高人民法院退司法部,再由司法部送交该国驻华使、领馆。

  选项B错误。 《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 第十二条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拒绝执行请求书: (一)在执行国,该请求书的执行不属于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或 (二)被请求国认为,请求书的执行将会损害其主权和安全。执行国不能仅因其国内法已对该项诉讼标的规定专属管辖权或不承认对该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理由,拒绝执行请求。

  选项C错误。第十五条  在民事或商事案件中,每一缔约国的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在另一缔约国境内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向他所代表的国家的国民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调取证据,以协助在其代表的国家的法院中进行的诉讼。
 楼主 法中行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4-9-23 16:48:16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45.司法公正体现在司法活动各个方面和对司法人员的要求上。下列哪一做法体现的不是司法公正的内涵?

  A.甲法院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通过微博直播庭审过程

  B.乙法院将本院公开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布

  C.丙检察院为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

  D.丁检察院为暴力犯罪的被害人提供医疗和物质救助

  【答案】D

  【解析】根据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司 法公正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46.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司法效率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

  B.在遵守审理期限义务上,对法官职业道德上的要求更加严格,应力求在审限内尽快完成职责

  C.法官采取程序性措施时,应严格依法并考虑效率方面的代价

  D.法官应恪守中立,不主动督促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诉讼活动

  【答案】D

  【解析】根据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司法效率 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司法机构的精简性。司法人员的专业性。权责的科学性和明确性。程序的简明性和终结性。期间的适度性和严格性。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

  47.关于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纪律,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甲检察官出于个人对某类案件研究的需要,私下要求邻县检察官为其提供正在办理的某案情况

  B.乙检察官与其承办案件的被害人系来往密切的邻居,因此提出回避申请

  C.丙检察官发现所办案件存在应当排除的证据而未排除,仍将其作为起诉意见的依据

  D.丁检察官为提高效率,在家里会见本人所承办案件的被告方律师

  【答案】B

  【解析】参见《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

  48.某律师事务所一审代理了原告张某的案件。一年后,该案再审。该所的下列哪一做法与律师执业规范相冲突?

  A.在代理原告案件时,拒绝与该案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B.在拒绝与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时,承诺可在其他案件中为其代理

  C.得知该案再审后,主动与原告张某联系

  D.张某表示再审不委托该所,该所遂与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答案】D

  【解析】《律师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律师事务所受理业务,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不得违反规定受理与本所承办业务及其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49.关于法律职业人员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法官职业道德更强调法官独立性、中立地位

  B.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职业义务、职业责任及职业行为上道德准则的体现

  C.律师职业道德只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不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行为

  D.公证员职业道德应得到重视,原因在于公证证明活动最大的特点是公信力

  【答案】C

  【解析】律师职业道德既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也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行为。

  50.某法律援助机构实施法律援助的下列做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经审查后指派律师担任甲的代理人,并根据甲的经济情况免除其80%的律师服务费

  B.指派律师担任乙的辩护人以后,乙自行另外委托辩护人,故决定终止对乙的法律援助

  C.为未成年人丙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但无律师执业证的本机构工作人员担任辩护人

  D.经审查后认为丁的经济状况较好,不符合法律援助的经济条件,故拒绝向其提供法律咨询

  【答案】B

  【解析】选项A错误,不得收费;选项C错误,必须是执业律师;选项D错误,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56.中国古代关于德与刑的关系理论,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西周时期确立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以此为指导,道德教化与刑罚处罚结合,形成了当时“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

  B.秦朝推行法家主张,但并不排斥礼,也强调“德主刑辅,礼刑并用”

  C.唐律“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实现了礼与律的有机统一,成为了中华法系的代表

  D.宋朝以后,理学强调礼和律对治理国家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二者“不可偏废”

  【答案】ACD

  【解析】选项A正确。“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代表 了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基本的治国方针。

  选项B错误,法家主张事断于法,排斥礼礼治。

  选项C正确。《唐律疏议》实现了礼与律的有机统一,成为了中华法系的代表。

  选项D正确。宋朱熹有意提高了礼、刑关系中刑的地位,认为 礼律二者对治国同等重要,“不可偏废”。又从 “礼律合一”角度对“明刑弼教”进一步说明: “故圣人之治,为之教以明之,为之刑以弼之,虽 其所施或先或后或缓或急。”’

  57.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至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间,手订四编《大诰》,共236条。关于明《大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大明律》中原有的罪名,《大诰》一般都加重了刑罚

  B.《大诰》的内容也列入科举考试中

  C.“重典治吏”是《大诰》的特点之一

  D.朱元璋死后《大诰》被明文废除

  【答案】ABC

  【解析】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大诰之 名来自儒家经典《尚书?大诰》,原为周公东征 殷遗民时对臣民的训诫。明太祖将其亲自审理 的案例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 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大诰 对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处罚。大诰 的另一特点是滥用法外之刑:四编大诰中开列 的刑罚如族诛、枭首、断手、斩耻等,都是汉律以 来久不载于法令的酷刑。“重典治吏”是大诰的 又一特点,其中大多数条文专为惩治贪官污吏 而定,以此强化统治效能。大诰也是中国法制 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大 诰,科举考试中也列入大诰的内容。明太祖死 后,大诰被束之高阁,不具法律效力。

  58.在罗马法的复兴和传播过程中,法学研究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关于罗马法复兴和传播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罗马法复兴的原因,在于西欧当时的法律极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B.为改造落后的封建地方习惯法,在对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结合的研究过程中,形成了“社会法学派”和“注释法学派”

  C.罗马法的研究,形成了世俗的法学家阶层,将罗马法运用于实践,为成长中的资本主义关系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D.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答案】AC

  【解析】选项B错误。形成了“评论法学派”和“注释法学派”

  选项D错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大陆法系。

  59.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关于执法为民,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要求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理性执法、文明执法,冷静处置各种复杂问题

  B.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执法流程,减少不必要环节,减轻当事人负担

  C.要围绕“个人权利至上”理念,引导公民从容自如、有尊严地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D.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贯彻

  【答案】ABD

  【解析】社会主义法治执法为民的理念,与资本主 义法治理论中以自由资本主义为实践背景的 “个人权利至上”的主张存在着重要区别。社会 主义法治髙度重视和强调人民利益,倡导和要 求执法为民,但并不意味着认同个人权利的绝 对化。执法为民理念明确地寓含着引导和教育 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要求。要引导和教育人民 群众正确对待和行使自己的各项权利与自由, 妥善、合理地处理个人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利益 矛盾与冲突,自觉履行法律义务、道德义务和社 会责任,在行使个人权利、享受个人自由的同 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和社会利益。

  60.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构,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B.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D.市辖区的政府经本级人大批准可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关

  【答案】AB

  【解析】选项A正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选项B正确。《宪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选项C错误。《审计法》第九条 学法网微信号(xuefa5)司考必备!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选项D错误。《地方组织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61.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B.经授权,行政法规可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C.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的时候,应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听取其意见

  D.地方各级人大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答案】CD

  【解析】选项A错误。《立法法》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选项B错误。《立法法》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选项C正确。《立法法》第三十四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选项D正确。《立法法》第八十八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62.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

  B.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团,之后由主席团主持选举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D.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答案】BD

  【解析】选项A错误。《选举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据此,这里是国库开始,并非一律中央财政。

  选项B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第六条 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的提名,推选十九名选举会议成员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从其成员中推选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主持选举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

  选项C错误。《选举法》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选项D正确。《选举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通报。

  6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民族自治地方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监督

  B.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首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实行首长负责制

  C.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批准后生效

  D.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决定本地区人口政策,不实行计划生育

  【答案】AB

  【解析】选项A正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

  选项B正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七条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工作。

  选项C错误。《立法法》第六十六第一款规定,学法网微信号(xuefa5)司考必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选项D错误。《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提高各民族人口素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办法。

  94.关于宪法效力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

  B.宪法不适用于定居国外的公民

  C.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和法人也能成为某些基本权利的主体

  D.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及于该国所有领域

  【答案】ACD

  【解析】选项A正确,宪法修正案即宪法;选项B错误,适用属人管辖;选项D正确。由于宪法本身的复杂性和价值多元性,宪法在不同领域的适用上当然是有所差异的,例如,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之间、在普通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地方之间当然有所区别。但这种区别绝不是说宪法在某些区域有效力而有些区域没有效力。宪法是一个整体;任何组成部分上的特殊性都不意味着对这个整体的否定,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是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的。

  95.根据《宪法》规定,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B.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和政府统一安排下,开展管理经营

  C.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答案】AD

  【解析】选项A正确。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选项B错误。第十六条 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

  选项C错误。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在我国,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农村集体经济与城镇集体经济。

  选项D正确。第十条 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96.根据《宪法》规定,关于行政建置和行政区划,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B.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C.国务院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D.省、直辖市、地级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答案】AC

  【解析】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点击查看更多2014年司考真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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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q0003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4-9-23 17:34:38 来自: 中国河南郑州
司法部的答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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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王星上没有海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4-9-23 18:05:55 来自: 中国四川达州
请楼主说哈答案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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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ang827 学法7级 发表于 2014-9-23 19:08:22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多选错的一踏糊涂

几呼没对的

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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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zzoni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4-9-23 19:15:39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aliang827 发表于 2014-9-23 19:08
多选错的一踏糊涂

几呼没对的

一样啊没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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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即白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4-9-23 19:52:42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浙江衢州
单选错6道。。。多选这么点点就已经错5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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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mzj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4-9-23 20:06:05 来自: 中国北京
48.某律师事务所一审代理了原告张某的案件。一年后,该案再审。该所的下列哪一做法与律师执业规范相冲突?

  A.在代理原告案件时,拒绝与该案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B.在拒绝与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时,承诺可在其他案件中为其代理

  C.得知该案再审后,主动与原告张某联系

  D.张某表示再审不委托该所,该所遂与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大家多数选了D,但是好像有问题呀,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第5项规定,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不得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当委托关系停止一年内,是可以建立委托关系的.这条大家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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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狮过司考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4-9-23 20:05:59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总共错了12分。。。法制史占了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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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狮过司考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4-9-23 20:09:1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不过这真是司法部答案?我除了34题和法制史第一题有疑问外,其他我确实是做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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