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谈到这个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已经偏离了理解的航道。
在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我的目的是给大家一些实习期的借鉴,以及个人的看法。
但你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你所看到的并不是经验,是什么你比我更懂。
至于你带上你的越野车,豪房等等写点你的东西,那是你的事情。
只不过,衷心祝你能够写出一点东西来。
我相信,在学法这个论坛,别人在意的并不是你的外表,而是你的经验。
外表是你的,你不可能给别人,但经验是可以借鉴的。
当你莫名把任何一个人当做你的对手或者是比较对象的时候,其实你已经输了。
这一辈子,人最重要的就是生活。
一个人真正的对手是自己,不错很多方面你是比别人强。但是强过别人能证明什么呢?只能说在某些方面你比别人高出一等,但学过法的人心中都有一种埋在心里的概念。你知道是什么吗?那就是人人平等,你的心理有没有把自己置身与大众呢?不置身与大众你怎能了解当事人案中之苦?
所以人的对手,就是自己,超越了自己你才是生活的强者。
至于你是强是弱,请对号入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