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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相关] 四川律师在参与诉讼或者履职进入法院时,将免于安检

法眼天下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4-5-13 15:22:49 查看:1625 回复:0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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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高院宣 记者 晨迪)为了进一步保障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日前,四川省高院发出《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权利的通知》,要求省内各法院在律师诉讼过程中提供方便以及保障律师的合法权利。

  《通知》要求,律师在参与诉讼或者履行职责进入法院时,将免于安全检查,只需出示本人有效律师执业证件,登记后即可进入,有条件的法院可以设立律师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的律师工作室、休息室。

  律师要求会见法官并依法提交申请的,法院应当及时审查、不推诿。庭审中,法官不应随意制止、打断律师讯问被告人、讯问证人、发表质证、辩论意见。如果律师在诉讼或者履行职责过程中,认为其权利受到妨碍或侵害的,有权向各级法院纪检监察室、诉讼服务中心、相关审判执行部门投诉,法院接受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并回复相关单位和投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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