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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把权力降服在法律之下

法眼天下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4-4-19 22:22:17 查看:2905 回复:2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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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和法.jpg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夏正林(法律学者)

  不知道从何时起,“法治”这个词就慢慢渗透进了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但在生活中,法治很多时候却是一个尴尬的话题:每个人对法治都有一种期待,可却又每每失望。

  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我们有丰富的处理熟人的经验,却没有法治的经验,甚至就连法制的经验也相当欠缺。熟人跟你借钱时,你会想到要求对方打个借条作为证据吗?不会,而是信任。面对纠纷时,你会首先想到法律途径吗?不会,而是关系。熟人社会不需要法治,道德、伦理和关系就能起着作用。因此,能够认识到法制的重要性就已很不容易了。对我们来说,这也是“”的乱象留给我们的深刻教训。所以,“文革”结束后,我们就提出法制的原则。然而,法制中的“制”毕竟是“刀”旁“制”,而不是“水”旁“治”,它讲究的是秩序的稳定性和可期待性。法律只是“刀把子”,是统治的工具,并不当然地制约公权力。因此,法制下社会秩序虽然会稳定,但“大老虎”却不少。许多权高位重者在位时也多考虑权力的便宜行使,不去考虑法律的权威,只有当自己成为阶下囚时才会想到法律。

  我们不仅在生活中没有认真对待法治,在理论上的认识也不够。法律与改革的关系一直纠结着我们:是为遵守法律而保守呢,还是为改革而违法呢?比如,前财政部长项怀诚前不久在两会期间说:“现在改革就难在法律太多,以前改革法律没这么多,怎么改怎么对,现在怎么改怎么错。”言下之意,似乎改革最大的阻力是法律,而不是保守的意识。这还真不是个实践问题,而是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是关于法治治什么和权力的范围的理论问题。当我们把法律当作权力的工具,就必然什么都会涉及,从而引发改革的困难。因此,在改革的强势语言面前,法治之声虽然可以高调,但也可能只是一厢情愿。

  认真对待法治,其实,首先是要治权力,把权力降服在法律之下。从这个角度讲,法治政府是法治社会形成的关键要素。不过,从根本上说,法治还意味着每个人都是法律上的主体,而不是被治的对象。这就需要人们把法治当成自己的生活方式:无论是法治的输家,还是赢家,无论是强者还是弱者,都应该信仰法治,把遵守法律养成一种习惯和修养,而不该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当法治如水一样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法治社会就水到渠成了。更多法律职业精彩文章可【点击查看律师职业精华文章】及【点击查看律师成长日记】,也可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以后回复”律师”查看,大牌律师从学法网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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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处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4-4-19 22:24:08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这两个字已经提了好多年了,直到现在还没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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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vren365 学法14级 发表于 2014-4-20 12:00:20 来自: 中国北京
呵呵  在中国  政法     法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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