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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律师和法官矛盾根源 律师在法官心中没地位

 
法眼天下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3-5-23 13:35:21 查看:9838 回复:24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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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吐槽

  法官对律师有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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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法官觉得,案件多一个律师就多一分麻烦。法官对律师有成见,律师的辩护空间越来越小。”省律协副会长李煦燕说,法官往往认为,检方提供的证据已经很扎实了。而律师人微言轻,即便做无罪辩护,意见也不一定被法官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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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勇:本应在一个“战壕”里共同作战的法官和律师,却搞起了对攻。出现矛盾的根源在于,律师在法官心中没地位,没把律师当作防止冤假错案的“同盟军”。法官应主动向律师伸出‘橄榄枝’,为律师提供方便。对于律师提出的意见,无论采信与否,都应当在裁判文书中给出一个明确的理由和结论。

  吐槽

  法院门难进


  省律协副会长、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咏歌讲了同事的亲身经历:找法官了解案情,多次打其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托朋友进法院后发现,法官正坐在办公室里喝茶。“遇到重大刑事案件,检察官能开着车进法院,和法官走相同的通道。但律师拿着律师证,还要翻开大包小包安检。在进门这事上就不平等。”

  回应

  张立勇:这是个小事情,却是个大问题,因为这关系到公平。今后律师再遇到法院门难进可以举报,是谁不让进,为什么不让进,这些都将在全省法院会议上通报。这样的“小事”为何久而不决?是因为一直没动真格的。如果再有律师进不去法院大门,先把院长停职了,让你觉得因为一件小事就被停职很不值得,这样才会吸取教训。

  吐槽

  判决书不能及时送达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允说,他去年为一个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告人辩护。但该被告人已被执行死刑了,他还没收到判决书。家属质问他,“你是不是我请的律师?你到底向着谁说话?”

  回应

  张立勇:裁判文书送达应制度化、规范化,应按照对案件的关心程度,规范送达的顺序。先送达给辩护律师,再送达给被告人,最后送达给公诉人。或先送达给败诉方,再给胜诉方。

  措施

  尝试建立律师评价法官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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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勇说,要尝试建立律师评价法官的机制,让律师从司法廉洁、司法礼仪、工作作风、庭审驾驭、案件审限等方面对法官进行评价,从而真正实现律师对法官的监督制约。

  同时,要建立从律师中遴选法官的机制,把那些社会阅历丰富、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资深律师选拔到法官队伍中来。

  《规定》(征求意见稿)部分措施

  1.各级法院要设立专门的律师阅卷室,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条件。律师复印案卷材料时,法院不得收取超出复制成本费以外的费用。

  2.对法官回避制度进一步明确。除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从事律师的需要回避外,“法官与律师有同乡、同学、战友等关系”,也要自行申请回避。

  3.律师出示律师证、出庭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执业需要的手续后即可进入法院、法庭,不需经过安全检查。

  4.各级法院应在法院网站及法院内明显位置,公布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办公电话。 (线索提供:乔良)邮件订阅律师、法律新闻【点击进入订阅】,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律师、法律信息!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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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纵横 学法10级 发表于 2013-5-23 13:52:51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充分体现在老爷心中就一服务行业从业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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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pe 学法14级 发表于 2013-5-23 13:57:36 来自: 中国云南保山
中国不是联邦制。我看着这些却感觉好像中国是邦联国家一样。

我只能说,我们这里的法院不是这样的。我们也是走法官通道的。我们当地的检察院已经开始对部分律师有恐惧心了,当听说是某律师出庭的时候,公诉科你推我让,都不愿意出庭,最后只好科长亲自出马。然后各种采纳律师意见。

当然,也并不是名片上有个律师两字的人,就都能获得一样的待遇。我只是发现,在我们当地,律师在法官和检察官心中的地位,基本是律师用自己的专业技能,法律知识,法学功底,人品及行为等方面争取来的。

对了,我们当地法院律师复印卷宗不收费,一分都不收。可是检察院就要收几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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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河 学法8级 发表于 2013-5-24 15:40:24 来自: 中国湖南郴州
改善律师地位的一个方法。(不过能到这个程度的话,中国的法治环境已跟现在天壤地别了。)
1、取消检察官制度,实行检控人员外聘制度。也就是说,仅成立检察行政机构,而检察事务外聘律师处理。相当于由国家委托律师做公诉人。不分检察官和律师区别,全部都是律师,是否是检察官就看国家是否委托你。
2、法官必须从具有一定资历的律师中选任。任法官的前提是做过律师。这样,所有的检察官和法官其实都出身于律师,真正做到了职业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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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者周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3-5-26 14:03:58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回复 3# movpe


    请问,你那里是哪里,有这好事?扯鸡巴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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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一次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13-5-26 16:26:40 来自: 中国河南驻马店
省律协副会长、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咏歌讲了同事的亲身经历:找法官了解案情,多次打其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托朋友进法院后发现,法官正坐在办公室里喝茶。“遇到重大刑事案件,检察官能开着车进法院,和法官走相同的通道。但律师拿着律师证,还要翻开大包小包安检。在进门这事上就不平等。”
法眼天下 发表于 2013-5-23 13:35


还以为我们地级市是这样,原来省会郑州也一样啊

往办公室怎么打电话都是不通,想进不让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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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一次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13-5-26 16:30:31 来自: 中国河南驻马店
最后只好科长亲自出马。然后各种采纳律师意见。
movpe 发表于 2013-5-23 13:57


如果这是真的,杨金柱就不用绝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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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yi200800 学法网[实习律师] 发表于 2013-5-26 20:21:09 来自: 中国广东珠海
根源就是法官还是公务员系统,官本位,自己在官员中的地位也不高,还要被政府压着。

没有宪政,没有三权分立,谈什么都是白扯。大家好好混,混好了赶紧跑,操蛋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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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shalanger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5-26 20:37:58 来自: 中国广东中山
恩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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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一次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13-5-26 21:59:36 来自: 中国河南驻马店
大家好好混,混好了赶紧跑,操蛋的国度。
luoyi200800 发表于 2013-5-26 20:21


不是吧,难道你是这么想的?


美国就是天堂了?看看当年的太平洋铁路吧?为什么会有唐人街、排华法案?国家不强大,你到哪都要受欺负。


大泽龙方蜇,中原鹿正肥

等着吧,天下风云再起的那一天不会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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