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是新来的,献丑了。各位学长指正。
A存在争议,如果甲对13岁的乙拥有支配权(如甲是乙的老大、师傅、继父……)乙对甲的教唆行为除了实行外没有选择权,甲则是间接正犯。但题干中两人平分赃物估计是平等的关系,如果是这样甲是盗窃的共犯,但是乙不满14周岁所以无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的共犯,丙产生犯意改变构成故意杀人的中止和强奸的既遂。
C甲传主观授乙犯罪方法,并说屡骗屡中,在行为和心理上都在帮助乙犯罪,应该构成诈骗共犯,但甲因为自己的传授行为,还构成一个不太常见的罪名,传授犯罪方法罪。至于如何定罪量刑我就不知道了。
D甲乙的行为构成刑法114条防火罪的共犯,只是防火罪未遂。
请各位学长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