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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律师执业的几点感慨,不敢说忠告

   
pjs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2-2-3 12:03:26 来自: 中国山东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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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koo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2-2-3 15:24:07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每次看楼主的帖子,总是受益匪浅,那是智慧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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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lei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2-3-8 11:47:34 来自: 中国北京
当事人永远是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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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yigg 学法16级 发表于 2012-3-8 13:26:23 来自: 中国河南郑州
写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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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pe 学法14级 发表于 2012-3-9 13:50:21 来自: 中国云南保山
亲,必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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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w0044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2-3-11 10:32:50 来自: 中国广东清远
越来越有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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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low 学法15级 发表于 2012-3-11 10:59:34 来自: 中国河南焦作
确实,上个月给两个男女写了个解除同居关系协议 ( 其实这东西用得着写吗?),收了两百块,那男的还留了我的电话,说有事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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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仁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2-5-28 13:35:52 来自: 中国湖南湘潭
m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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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min622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2-5-28 19:41:58 来自: 中国河南郑州
肺腑的忠告、建议,总会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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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核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2-10-10 11:04:14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无私分享经验的人最可爱………………有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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