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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4-11 14:48:04
来自: 中国北京
今天上午的庭还比较顺利,差点迟到,看来绝对不能贸然走城里,能走五环不走四环,能走四环不走三环。对方律师还是在小班见过面的前辈,还提到山野村夫同志了那,不过我觉得,对方当事人在,和我聊这个当事人会不高兴吧,我们这边当事人没来倒是无所谓。
下午回所里来个要写协议的,假结婚在北京买房的,操1400万的房子啊,全款,真tmd nb,看着这叫一个上火。女儿带着老妈来的,老妈找个北京男结婚,房子过完户就离,女儿妆容精致,美艳风骚,网上经常能见的那种,还爱做挤双臂弯腰的不雅动作,幸好我跟的主任念佛能镇住。我考虑写个婚内财产约定吧,把事儿说清楚,就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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