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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日志] 2010通过,北京律所实习日记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6-4-5 18:38:05 来自: 中国北京
夏之叶 发表于 2016-4-5 09:33
大黄兄,给点律师实习期间的指点哈。最近打算度过实习期了。

准备好弹药,先不考虑成本,争取什么案子都多做点,腿勤快一些,这一年,赔点钱不是事儿,关键是得会做案子,会做了,后边才能自己接案子,才能谈下案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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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之叶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6-4-5 19:39:5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大黄82 发表于 2016-4-5 18:38
准备好弹药,先不考虑成本,争取什么案子都多做点,腿勤快一些,这一年,赔点钱不是事儿,关键是得会做案 ...

嗯,好的。看帖子你的状态是越来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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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6-4-5 22:18:59 来自: 中国北京
夏之叶 发表于 2016-4-5 19:39
嗯,好的。看帖子你的状态是越来越好了。

熬过了最难的几年,我也希望能越来越好,你也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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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6-4-5 22:23:09 来自: 中国北京
参与的专业委员会工作中,有一个项目是北京市的公共维修基金使用指导手册,我也参与写了一小部分,虽然稚嫩总是个好的开始。
1、采取书面决议方式的,以领取表决票的业主人数,作为参会人数。业主将选票交给工作组或者投递到指定投票箱视为投票完成。表决票上有涂改视为无效票。参会未投票,或者表决票上有未填写的表决项,或者表决项投票结果冲突的,视为对未填写的表决项弃权。
2、采取电子表决方式的,以在表决规定时间内登陆电子投票系统作为参会人数。以登陆电子投票系统并且完成投票确认操作视为投票完成。采取电子表决方式的,按照系统设置,不存在无效票,无效票无法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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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己明德 学法6级 发表于 2016-4-6 08:54:24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夏之叶 发表于 2016-4-5 09:33
大黄兄,给点律师实习期间的指点哈。最近打算度过实习期了。

哈哈哈,你都在实务了好几年了,现在也就是换个环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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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之叶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6-4-6 13:26:58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克己明德 发表于 2016-4-6 08:54
哈哈哈,你都在实务了好几年了,现在也就是换个环境而已

那倒也是,实务都快三年了
现在换个环境其实也还是一拨熟人。
我倒打算如果实习要么就不怎么去发展,专心带崽好得多
我这人不喜欢求别人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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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己明德 学法6级 发表于 2016-4-6 13:39:33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夏之叶 发表于 2016-4-6 13:26
那倒也是,实务都快三年了
现在换个环境其实也还是一拨熟人。
我倒打算如果实习要么就不怎么去发展,专 ...

你实习期用不用求帮忙呀,最多不过交点挂靠费。不过带带儿子也挺好的,等他在长大一些,就没现在听话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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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6-4-7 08:02:20 来自: 中国北京
夏之叶 发表于 2016-4-6 13:26
那倒也是,实务都快三年了
现在换个环境其实也还是一拨熟人。
我倒打算如果实习要么就不怎么去发展,专 ...

也是,如果啥都会,也就是走个过场,律师这活儿说难干也难干,说容易,其实也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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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6-4-18 12:48:29 来自: 中国北京
上午去开一个抚养费的案子,对方要一万,朝阳区的,我们这边年收入100万左右,只能等着法院判了,听说朝阳不超过5000元,我自己做过一个调解每月给5500的,那个男的也是挣100多万。这种超高收入的人,怎么给抚养费,还真的感觉一下。下午去立案一个离婚后财产纠纷,也是很复杂,很纠结的,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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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6-4-18 16:11:05 来自: 中国北京
客户起诉某新闻媒体拖欠合同款,其中媒体一方有一个校领导是经手人,然后私自扣下了几万块,现在诉讼中,对方领导不给这个钱了,说给我方当事人打欠条,这个我建议不这么做,但是客户说这样吧,就当吃了哑巴亏。我想的是起诉时说明仍然后一部分合同款没有收到,但是我们在本次诉讼中不主张,留个口子,不知道行不行。还是我其实想多了,客户都觉得肉包子打狗了,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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