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树根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5-5-26 13:32:02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搬家确实累的。今天主任(我的指导老师)教导了我一番。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我让当事人来所里盖章。当事人不配合,说什么我付了钱是让你们办事的,你们是服务行业balabala。意思就是说要让我们去他公司盖章。结果我去了他们公司,他们公司正好派人带着公章来我们律所,偶滴神呢,不提前跟我打声招呼。
对于这件事,主任对我说,律师不能帮当事人打杂,律师要掌握主动权,不能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还说,不要因为是他的案子而心里有所顾忌,该说清楚的要和当事人说清楚。
我觉得蛮有道理的,律师应该要掌握主动权,应该是强势的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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