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词
法考经验
律师执业
实习律师
法考题库
律师梦飞翔
如是我见
yxr86
法考改革
法考老师
法考复习计划
员额制
本版
帖子
用户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首页
学法网首页
社区
学法交流
APP
学法网APP下载
法圈
题库
法考题库及在线测试
考场
法考模拟考场
微信扫一扫
下载学法网APP
手机端
搜索
扫码登录更安全
找回密码
登录
注册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免费注册
投稿
纯真题库
分年真题(限时)
学法网
»
社区
›
法律交流
›
法律实务
›
男子不愿扫场所码起冲突,餐馆内殴打三女性
回复
收藏
[刑事实务]
男子不愿扫场所码起冲突,餐馆内殴打三女性
楼主
王平聚律师
学法11级
发表于 2022-11-15 16:49:14
查看:2536
回复:4
|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学法网,与法律人共成长!马上注册学法网,结交更多法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免费注册
x
11月12日,河南信阳,某餐馆发生一起极为恶劣的打人事件,一名黑衣男子在餐馆用餐时,与店家一位员工发生冲突,突然起身将她打倒在地,随后上前猛踹女子头部,另一名员工上前劝阻,也被男子拽倒在地,报警后男子被抓获!
据悉,起因是餐馆工作人员,要求男子按规定扫场所码,男子不愿意,双方发生口角。
男子突然一拳打在两名工作人员身上,将其中一人打倒在地,之后又追上去不断脚踹,对方被打得哭喊惨叫,另一名工作人员吓得跑出去。
此时店内第三名疑似老板的女子试图上前阻止,男子完全不留时间,将其一并打倒在地。之后男子又继续殴打之前的女工作人员
店内一位年长就餐男子和一名蓝衣男子试图阻止,男子连对方一块打,年长男子和年轻男子只能躲到一边。
疑似老板的女子起身拽住男子衣服,之后又进来一位黑衣男子劝阻,打人男子暂且停手。
打人男子试图离开餐馆,疑似老板女子抓着不放,并招呼其他人报警。这又激怒了男子,男子上前对其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最后在黑衣男子等阻止下,打人男子停手。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看完整段视频,心情既压抑又愤怒,网友纷纷表示谴责,大男人欺负女人,并且不避要害下手狠毒,实属太嚣张,必须依法严惩!
那么,打人男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
有网友称,这就是故意伤害罪了!的确,男子殴打他人,性质恶劣,属于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但故意伤害罪需要被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
那是不是如果被打的人都不构成轻伤,就无法追究男子的刑事责任了呢?
并非是这样。因为男子的行为不仅殴打他人,还有很大的随意性,具有取乐发泄的目的,
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
。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以挑衅社会、寻求刺激、取乐发泄为目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随意殴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规定于刑法第293条,基本刑为5年以下,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其行为模式主要包括:(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随意殴打他人,“致1人以上轻伤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的”,属于情节恶劣,就应当追究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男子随意殴打2人,看起来十分狠毒,性质非常恶劣。甚至用脚踢踹倒地女子的头部,
即便不构成轻伤,2名被打女性构成轻微伤是毫无疑问的,本案已经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
。
退一步讲,即便没有2人到达轻微伤,但是司法解释还规定,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随意殴打老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有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也构成本罪。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对于打人男子而言,追究刑事责任是必须的。
最后,还是要说,做人不要太嚣张,任何时候都要记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犯罪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关注热点事件,以法律角度,看人生百态!
更多:
法律实务干货,专业知识再提高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显身卡
4 个回复
倒序浏览
显示全部楼层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2-11-16 08:33:02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学习了!非常感谢你每天的分数!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谭努力奋斗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11-16 16:33:59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学习了,谢谢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zxyd12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11-24 08:39:47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学习了!非常感谢你每天的分享!
来自苹果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玄同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12-17 12:02:1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北京
严惩不贷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发新帖
回复
王平聚律师
学法11级
308
主题
308
帖子
1120
积分
发消息
网友热议
热门图文
女律师,为什么不愿意嫁给男律师?
已经查到法考成绩的同学,这里有一份重要提
起点至终点(我的2次美国加州法考经历)
法考主观题经验分享【完整版】
分享法考经验、总结失败教训、畅谈法考心路
浏览过的版块
法律人生
4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