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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实务]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工伤认定有多麻烦?

 
 楼主 lhllaw1999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8-17 15:41:05 查看:1302 回复:1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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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情形十分常见。虽然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来维护权利,但是当发生工伤事故时,劳动者往往因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需先向当地人社局申请确认劳动关系。若此时劳动者还存在超龄情形,欲认定工伤便更为复杂。

笔者以自己实习律师期间所经办的一例案件为例,进行介绍。

劳动者小杜,女,1971年7月20日出生,成都某酒店的客房服务员,工作内容为客房清洁。入职时间为2019年3月,用人单位与之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未将合同原件交予小杜,且一直未为小杜购买社保。

2021年5月29日中午12时,小杜在进行客房清洁工作时,不慎从酒店楼梯上摔倒,导致左手手腕骨折,身体多处擦伤。下午3点,酒店前台经理陪同小杜前往附近医院治疗,随后住院。因酒店未为小杜购买社保,不愿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因此其要求小杜入院时,称其系在其所居住的小区内摔伤。住院期间,用人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

2021年9月,小杜向酒店所在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因无法提供书面劳动合同,人社局要求其先申请确定劳动关系。又因小杜已于2021年7月20日年满五十周岁,人社局以其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无奈,小杜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确定劳动关系。

2022年6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确定了小杜与酒店的劳动关系。小杜于同月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终于受理了工伤认定。但因小杜微信中能够反映其系在酒店内摔伤的聊天记录被其个人不慎删除,工伤认定能否成功,仍是困难重重。律师与酒店方股东沟通过程中所做的通话录音或成为此次工伤认定的关键性证据。

本案中,劳动者小杜存在许多法盲之处,导致其维权难度大大提升:



1.入职后未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其劳动合同原件,导致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其劳动关系,需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2.其申请劳动仲裁时(2021年9月),已年满50周岁,达法定退休年龄,人社局对其仲裁申请不予受理。故又需向法院起诉确认劳动关系,费时费力;

3.发生工伤入院后,未如实声明其受伤地点,导致认定工伤的关键性因素(工作地点)存疑。律师后期需要花大量时间精力,证明其系在工作地点受伤;

4.无证据意识,入院后不慎删除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导致关键性证据再度遗失(受伤当日与工友能反映受伤地点的微信聊天记录);

工伤认定对于劳动者而言已十分复杂。就成都市现行要求,需要向人社局提交诸多材料(见下图)。

若还属于超龄劳动者,且无书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便更为复杂。对本就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无疑是雪上加霜。若再遇上用人单位不予配合,极尽拖延的情况,就需要走完仲裁前置、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为确保执行,中途还涉及保全的问题。费时费力费金钱。最后即使赢了官司,还面临执行困难的问题。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2-8-17 16:29:3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学习了!非常感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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