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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奕 发表于 2021-12-19 19:14 如果甲盗窃金额达到入罪金额,成立盗窃罪。甲和丙没有犯意交流,也没有创设乙被强奸的风险,不对丙行为负责,不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甲行为仅成立盗窃罪。 丙行为成立强奸罪。丙违背妇女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成立强奸罪。乘人之危不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除非其行为导致被害人严重后果,比如怀孕,受到重伤等,否则应以强奸罪基本罪论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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