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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实务] 诉讼讨债,律师费太贵怎么办?

 
 楼主 zlsq900 学法2级 发表于 2021-9-2 16:12:24 查看:5578 回复:5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山东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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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朋友小光找我咨询:三年前,小光的父亲借给别人350万,约定借期一年零八个月。后来,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债务。无奈之下,小光的父亲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与小光分析了相关的证据情况之后,确定这是一个稳赢不输的案件,而且债务人名下有大量的不动产,执行的难度并不大。

但小光还是一阵感慨。我很疑惑,问他,还有其它的问题吗?

小光说:他父亲本来是出于朋友情谊借给别人350万,而且当时碍于情面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他只能从借款合同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大约是一年零三个月,利息约1.5万。而他父亲为了索取债务,光律师费一项就要付出十几万。算起来,还是亏大了

我笑了笑,说,谁告诉你要自己负担律师费的?

[前方高能,请做好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守约方通过司法程序救济权利产生的律师费。若此合同及违约条款合法有效,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双方合同约定的律师费,法院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相关法律和行业标准合理确定由违约方承担的律师费数额。但是,如果双方合同未对律师费承担作出明确约定,那就不能要求违约方承担律师费了吗?

【案例】2009年11月9日,成都A公司与四川B公司签订《协议》,约定A公司向B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4亿元,并由C公司质押股权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后,B公司逾期未还款,D律师事务所接受A公司的委托,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签署后,A公司实际支付了律师费126000元,D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发票。

A公司诉讼请求:1、B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利息;2、对C公司质押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3、承担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律师费;4、承担诉讼费。

一审裁判(节选):关于律师费问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双方虽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B公司、C公司需承担A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但在约定的还款履行期限届满后,B公司逾期不予归还、C公司未承担质押担保责任,A公司为收回债权发生的律师费本质上是因B公司、C公司违约逾期归还借款产生的损失,A公司可以依照前述规定予以主张。根据查明的事实,A公司已经实际支付律师费126000元,D律师事务所实际指派律师参加了诉讼,故原审法院对前述已经发生的费用予以支持

二审裁判(节选):针对律师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纠纷系因B公司未依约偿还《协议》中的1.4亿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而产生,上述协议虽未就律师费的承担主体进行明确约定,但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协议》第7条明确约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因B公司存在违约,A公司为此聘请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属于违约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A公司提交了其与D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发票,证明其为实现案涉债权实际支付律师费12.6万元。综合考虑本案案件类型、标的额、案件复杂程度、数额并未超出四川省律师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等因素,原审法院将该12.6万律师费计入违约损失,支持A公司的相应主张并无不当。

小光一脸懵逼地看着我,说:大哥,能说人话不?

我万般无奈地冲他嚷了道:人话就是,要不是你TMD的不还钱,老子用不着花钱请律师去告你,所以这钱,你得赔~

小光豁然开朗,咧嘴大笑道:哥,你真牛!

PS:上述案例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公布的裁判文书,一二审判决中所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因民法典颁布而废止。

新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者意思完全相同~
202此时此刻123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3-6-11 16:06:37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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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飞的猪大肠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0-23 01:01:0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东
纯粹是忽悠人,除了知产侵权律师费算合理费用得到法院的支持。经济纠纷案律师费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不支持,最高院有篇文章是倡导法院合理支持原告聘请律师费,但是那篇文章到现在不知道被最高院搁到哪个角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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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lsq900 学法2级 发表于 2021-9-9 10:13:3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山东滨州
as7601 发表于 2021-09-09 00:30
真的可以这样操作?

事实上是可以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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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7601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9-9 00:30:38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苏连云港
真的可以这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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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1-9-2 18:48:17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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