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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商号和商标是一个意思吗?维权是一个思路吗?

 楼主 泓翎科技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3-1-20 18:13:58 查看:2031 回复:1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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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号”和“商标”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法律适用和保护范围却完全不同,导致很多人分不清楚,无法判定到底自己该不该去维权,想找个律师问问,又担心白花咨询费,今天我们来聊聊这两个权利。
“商号”是口语,法律上的名称叫“字号”,是企业名称的组成部分。按照行政法规,企业名称由地域+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同一地级市内不允许出现重名。比如“南京XX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其中“南京”是地域,“XX”是字号,“法律咨询服务”是行业,“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受《民法典》保护,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是指对企业全称的使用,擅自将其用于商业活动可能涉嫌诈骗,会受到《刑法》的责任追究。企业名称对注册程序的排他性保护仅限于同一地级市,对使用程序的排他性保护包含全国范围。我们常说的“商号”(也就是字号“XX”)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侵犯他人字号可能会承担《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侵权责任。
这里注意啊,我说的是“可能”,不是“一定”。作为一个地域辽阔的大国,重名不管是对个人还是企业都是非常常见的事情,法律无法禁止重名现象,所以不可能赋予企业字号的绝对保护权。字号侵权的必要认定条件是会让他人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造成关联性误认,这种误认有两种情况:1、被侵犯的字号在该行业中知名度极高,擅自使用会让人误以为双方存在关联关系;2、侵权者不光使用了该字号,还使用了引人误认的宣传方式或者产品包装装潢,刻意引人误解。只有达到这个前提条件,擅自使用他人字号的行为才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同地域存在同一字号企业各自独立经营,这个可能真的是个巧合,法律不可能去苛责巧合中的任何一方,所以干脆不干涉。
那字号是不是无法获得绝对排他权呢?把“字号”注册成“商标”就可以获得该行业的垄断使用权,但是这种方式越来越难实现,因为企业名称肯定是方便记忆的中文,但是方便记忆的中文已经越来越难以通过商标注册审查,所以能将字号和商标统一的企业要不就是很早成立的企业,要不就是真正的幸运儿。之前我们专门讲过商标的维权,在注册的相同或类似产品/服务上,商标权人可以获得相同或近似标识的排他权,本文就不对此过多论述,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翻看前面的文章。
从上文论述可以看出来,商号和商标是完全不同的权利,维权思路不可能一样。商标维权完全可以紧扣注册商标证来快速取证维权,但是商号维权就需要综合评估原告情况和拟起诉的侵权行为,充分考虑后才能给出是否可以维权的结论,需要经验丰富的专业知产律师才能胜任。这就是为什么在知识产权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数量远低于商标侵权案件数量的根本原因。
我们一直强调知识产权领域的奖励和自身的投入成本有极大关系,投入越大越受保护。字号垄断权本身和中国现实情况、法律法规相悖,想要获得法律保护和奖励,企业就得拿出更多成本投入更多心力来经营,做大做强后才能获得法律特许的垄断利益。只要遵守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作出国家鼓励的行为,国家一定会给你超额回报,守法必有奖励,违法必有代价!同时我们要提醒所有准备创业的朋友慎重对待企业名称,要拿出给自己孩子起名的认真去对待公司名称,如果能在一开始就将商号和商标统一,那未来可以借助法律的力量排除市场竞争对手,获得更大的商业价值回报。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3-1-21 10:14:54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学习了!非常感谢你每天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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