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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实务] 王平聚律师:湖南邵阳等地计生部门没收婴儿转手牟利事件回顾

 
 楼主 王平聚律师 学法11级 发表于 2022-7-11 15:33:54 查看:1563 回复:1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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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曝出的广西全州卫健委文件披露三十年前,计生部门抱走超生婴儿“调剂”的事件引发关注。其实类似的事件其它地方也有发生。比如2011年湖南邵阳的“邵氏孤儿案”。据2011年《新世纪》周刊报道,仅仅因欠缴社会抚养费或者未领取准生证,数十名邵阳儿童就此被强行抱离父母,被计生部门统一改姓“邵”送进福利院,有的被远渡重洋送到国外。报道显示,当地计生部门和福利院存在明显的利益关系。计生部门把小孩“没收”上来之后,送到福利院,并在此通过文件造假就把这些孩子“漂白”成弃儿,这些“弃儿”被领养后,福利机构获得巨额补助。
       湖南邵阳等地计生部门没收婴儿转手牟利事件回顾
  据后来的调查,之前邵阳市隆回县至少有近20名婴儿曾被计划生育部门抱走,与父母人各天涯。2002年至2005年间,计生部门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强行抱走婴幼儿的行为,在隆回县高平镇达到高潮。多年后,因部分家长锲而不舍的寻亲,类似事件浮出水面,乃至波及美国、荷兰等国。
  经湖南省祁东县法院的判决证实,为了多向境外输送可供收养的婴儿,衡阳市各福利院不但给职工下达搜寻婴儿的任务,甚至主动通过人贩子等各种中间人“收购”婴儿。福利院至多支付两三千元人民币“买入”婴幼儿,送养国外后即可获得3000美元。前述案件,撕开了“弃婴”收养黑幕一角,福利院成为“洗白”人口贩卖的合法中介。2006年2月22日,湖南省祁东县法院公开审理这一福利院贩婴案时,引起海内外舆论哗然。
  巧合的是,前述衡阳市多家福利院疯狂“买进”婴幼儿的时间段,正是隆回县各乡村爆发“抢婴潮”的时期。
  2009年7月,中国媒体再次披露了计生部门将超生婴儿抢送到福利院,并在涉外领养过程中牟利的事件。在贵州镇远县,计生部门将交不出罚款的超生婴儿强行抱走,送入福利院后再通过“寻亲公告”等程序,将其变为“弃婴”,多名婴儿被送养到美国、荷兰及西班牙等国。镇远县福利院每送养一名婴儿,亦可获3000美元“赞助费”。
  据2011年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披露的统计数据,共有10万多名中国孤残儿童被外国家庭收养。可以确认的是,被邵阳隆回县高平镇计生部门送到福利院的"邵氏"婴儿,部分就名列其中。
  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但计生工作不是法外之地。尤其不能假借计生之名,行犯罪之实。调剂没收婴儿构成滥用职权罪,转手牟利就是拐卖儿童罪。法治导向文明,关注王律为您说法。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2-7-12 12:05:27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河池
涉嫌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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