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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实务] 大马路上随意殴打他人至轻伤。

 
考完就出国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4-30 21:17:21 查看:1609 回复:4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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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关系,是不是也不一定能把它关进去?
这个用故意伤害罪还是寻衅滋事罪?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1-5-1 10:33:1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故意伤害或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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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斯特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5-3 19:39:04 来自: 中国陕西
要看殴打他人的起因,如果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或者虽然发生纠纷,但是纠纷已经平息或者已经解决,又殴打他人的,认定为寻衅滋事。致一人轻伤的后果,寻衅滋事的量刑重于故意伤害,应当以寻衅滋事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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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考完就出国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5-3 22:10:54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美国
哈姆斯特 发表于 2021-05-03 19:39
要看殴打他人的起因,如果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或者虽然发生纠纷,但是纠纷已经平息或者已经解决,又殴打他人的,认定为寻衅滋事。致一人轻伤的后果,寻衅滋事的量刑重于故意伤害,应当以寻衅滋事定罪量刑。

谢谢答复,我也觉得用寻衅滋事的罪名更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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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sun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5-7 14:38:1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天津
寻衅滋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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