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海里
学法3级
发表于 2021-1-26 2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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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吉林
所谓用与不用不过是因人而异,认识法考如同认识自己需要一个过程。
如果你涉及到道路选择,那就很重要,无论走哪条路都没有容易与不容易,只有坚持与不坚持。
如果不是涉及道路选择,就没那么重要,相当于学有余力的一个自我挑战,全凭自愿。
如果你想考法考,而且决定拿到证书之后一定要有所作为,那这就属于道路选择,意味着你决定要选择走法律路,做法律人。那就没什么好问的了。如果担心有一些自杀的,其实原因也简单:人在哪个碗里吃饭,是定数,你吃错了饭,当然会不适应,脾胃不和,死了也可能。
所以,想清楚法考,实质上就是找寻自我的一个过程,找到你适合吃饭的地方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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