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家讨论一下,我觉得这个应该不是真题,漏洞太多了。
看案情。甲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财物,无论抢夺财物数额,属于公然地对物的强制,构成抢夺罪,这点应该都没问题。
接下来是转化型抢劫的认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里乙为抗拒抓捕使用了暴力。根据《抢劫意见》规定,对于以摆脱的方式逃脱抓捕,暴力强度较小,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可不认定为“使用暴力”,不以抢劫罪论处。那么大家认为乙被警察甲抓捕,与两人扭打在一起,是采取主动反抗方式,还是被动摆脱方式?这儿就有模糊地带了。(如果题目中明确说明乙把甲达成轻伤,或者乙拿了块搬砖威胁警察,就很清晰了)一般来说,警察抓人,应该属于被动摆脱吧?
既然是摆脱的方式逃脱抓捕,那就需要抗拒抓捕行为需要导致轻伤的后果。题目中没说明,那只能构成抢夺罪。
甲抗拒抓捕行为,介入了出现交通事故的因素,前行为低概率导致后行为,且交通事故单独导致乙死亡的发生,因此甲的抗拒抓捕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故甲不对乙的死亡结果负责。
也因此,我得出A答案。即甲构成抢夺罪,不对乙的死亡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