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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答疑

zwsleep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9-11-11 22:08:43 查看:1262 回复:0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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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律专业,有几个在职硕士的题不太知道该从哪个方向去答,请教大神。      还有几道题想一并请教   V信zwsleep99 可有偿  急急急!!!

案例: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及组合贷款是购房贷款的三种形式。购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一种。但是购房人发现,采用组合贷款受到开发商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如北京部分开发商虽然接受公积金贷款,却要求购房人“要么做公积金贷款,要么做商贷,两者选一,不能做既涉及公积金贷款又涉及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有的开发商则直接规定,只能采用商业银行贷款,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
“房价这么贵,我要贷款的数额超过了78万元—3A信用等级的人才能贷到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如果不能做组合贷款,不是明摆着还是不让做公积金贷款吗?”近日,多位购房人这样向媒体抱怨。
另外,按照银监会的有关规定,公积金中心推出的组合贷款只能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这5家银行合作。也就是说,购房人购买的楼盘,必须是开发商与这5家银行中任何一家有住房商业贷款协议的楼盘,购房人才能申请组合贷款;而不是这5家银行之一的,购房人要么提高首付,申请公积金贷款;要么做商业贷款。
针对开发商拒绝或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问题,北京市建委、市房改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部门不久前专门下发了“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的紧急通知。“组合贷款是公积金贷款的一个品种,开发商拒绝买房人申请组合贷款,属于违规行为,购房人可向市建委或者楼盘所在区县建委或者公积金中心投诉!”
请运用经济法知识对开发商、购房人、银监会、银行和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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