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acach 发表于 2021-3-6 16:53:16

支持司机刑事无罪。但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

bnwj2020 发表于 2021-3-6 20:19:46

安全带肯定是必系的,是死者自行解下跳窗的,具有一定的突然和偶然性

英语牛人过法考 发表于 2021-3-6 20:46:56

过失致人死亡罪,按照最低的法定刑判。应该从轻但不该减轻处罚。后续执行过程中可以使用减刑和假释。货车司机我感觉有一点过失,但是情节并不严重。

英语牛人过法考 发表于 2021-3-6 20:49:34

建议法官在三年以下内判个有期徒刑就好了。一年,二年即可。不必到三年

许大先生 发表于 2021-3-7 00:43:37

罗翔同志说过,他为沈阳大爷大妈讲课,普通人都知道何为犯罪,而钻入牛角尖的高材生却……唉!

许大先生 发表于 2021-3-7 00:50:51

雨漫山 发表于 2021-03-04 15:48
女孩自己伸出窗外,自陷风险的原因来自于他人(司机)的行为(司机未取得女孩同意擅自变换路线,且这条路线灯光昏暗、人烟稀少,且双方发生争吵态度恶劣),这种行为造成受害者预感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遭到侵犯的可能性,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胁迫感,司机由此就产生了由其先前行为引起的注意义务,反之,如果没有此类缘由,就是女孩单纯的自陷风险行为,司机无法预知也第一时间无法避免,则司机没有过失,不构成犯罪!

说的好,有因有果,因是司机为了赚钱放弃良好服务,果是女孩吵架害怕跳车。商业是什么?是强迫他人接受服务,非要赚搬家费?女孩有自身原因可以报警,但她选择另类方式结束生命,排除掉未掌握的司机其它犯罪行为,女孩也有过错!最好是最低刑,省得那些平台和司机不安装记录仪,以后万一临时起意来个死无罪证,以及其他人效仿继续犯罪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24.png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24.png

xiongjiehong 发表于 2021-3-8 16:29:49

初中毕业战司考 发表于 2021-03-06 12:25
产生恐惧心理,可以选择告知家人,或者报警,完全可以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

告知家人或者报警不怕被灭口吗?跳车或许还有一线希望。

s5784033 发表于 2021-3-9 09:58:52

司机与女孩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支持司机无罪。

s5784033 发表于 2021-3-9 09:59:36

女孩属于自陷风险

s5784033 发表于 2021-3-9 10:01:15

柏神案例变种,男女分手,男的对女的说分手就跳河,女的坚持分手,男的跳河淹死,女的再一边看着男的淹死,女的无罪,形式不一样,内涵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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